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10296.“和纯乳香”表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这从“乳香”和“纯”的含义清楚可知:“乳香”是指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纯”是指已经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东西。“乳香”所表示的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之所以是属灵良善,是因为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同在的良善无非是真理。不过,当一个人出于良心和情感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被称为良善。因为对属灵之人来说,心智的整个意愿部分已经损坏;但理解力部分仍被主保存完好,主在它里面通过重生植入一个新意愿。这新意愿就是他们在自己里面所拥有的良心,也就是由真理构成的一种良心。凡被植入理解力并从理解力发出的,都是真理;因为人的理解力专门接受信之真理,而意愿专门接受爱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属灵良善本质上就是真理。对属灵之人来说,一个新意愿被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与他们同在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参看9277, 9596, 9684节提到的地方)。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被称为良善,因为事物越内在,就越完美;还因为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就是他的意愿,属于其意愿的东西被称为良善。“乳香”表示至内在层面上的真理,因而表示属灵良善,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10177节)。
由于“乳香”表示属灵良善,良善就是那在一切真理里面掌权,把它们排列成秩序,将它们联结起来,并赋予它们情感的,所以经上最后提到乳香;烧香的器具因此被称为香炉。事实上,名称来源于本质元素,就是良善;正如出于同样的原因,“膏油”这个名称来源于橄榄油,而非来源于制备它时与它混和的香料,也就是说,是因为“油”表示良善,“香料”表示真理的不同种类。
它之所以被称为“纯乳香”,是因为“纯”表示已经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东西;在原文,这个词表示内在纯净之物,而另一个词则表示外在纯净或洁净之物。这个词表示内在纯净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使自己纯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6)
诗篇:
我实在徒然使我的心纯洁;徒然洗手表明无辜。(诗篇73:13)
“使心纯洁”表示从内在被纯净;“洗手表明无辜”表示从外在被纯净。又:
少年人用什么使他的行径纯洁呢?就是要照你的话而谨守自己。(诗篇119:9)
又:
判断的时候显为纯洁。(诗篇51:4)
另一个词表示从外在纯净或洁净(参看利未记11:32; 12:7, 8; 13:6, 13, 17, 23, 28, 34, 37, 58; 14:7, 8, 9, 20, 48, 53; 15:13, 28; 16:30; 22:7; 耶利米书13:27; 以西结书24:13; 39:12; 以及别处)。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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