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8

158.当我发现我在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2986

2986.“从赫的儿

2986.“从赫的儿子们”表示它由外邦人组成,这从“赫的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赫的儿子们不是指那些教会在其中建立的人,而是指那些代表教会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其中的人不是指叫这些名字的实际的人,而是指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或说主的国度和教会的各个方面。前面(2913, 2919, 2928, 2940, 2965, 2975节)反复说明,“赫的儿子们”表示一个新教会,或也可说,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的人。但这个新教会是由外邦人组成的,或说是从外邦人当中选取出来的,这一点从亚伯拉罕对赫的儿子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23:4),这句话表示他们不认识主,但主仍能与他们同在(2915节)。由此明显可知,“赫的儿子们”表示由外邦人组成的教会。因为论到其他人,不可能说他们不认识主,或若说不认识主的人,就只能是外邦人。
此外,要知道,当教会不再是一个教会,也就是仁爱灭亡,一个新教会由主建立时,这种事很少发生在旧教会的人当中。相反,它会发生在那些以前没有教会的人,也就是外邦人当中。这就是上古教会灭亡时所发生的事,因为那时,一个被称为“挪亚”的新教会,也就是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在外邦人,就是那些以前没有教会的人当中建立。古教会灭亡时也是这样。那时,一个表面教会在亚伯拉罕经由雅各而来的后代,因而同样在外邦人当中建立,因为亚伯拉罕被呼召时就是一个外邦人(参看1356, 1992, 2559节);而雅各在埃及的后代更成为外邦人,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他们根本不知道耶和华,因而不知道任何神性敬拜。这个表面教会终结之后,初期(基督)教会因犹太人被弃绝而在外邦人当中建立;如今被称为基督教会的这个教会也将是这样。
主之所以在外邦人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是因为他们对信之真理一无所知,故没有反对这些真理的任何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在一个人能够重生、成为一个教会之前,从童年早期起就被吸收,后来又被确认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必须先被驱散。事实上,外邦人无法通过生活的邪恶来亵渎圣物,因为人若不知道圣物是什么,就无法亵渎它(593, 1008, 1010, 1059节)。外邦人没有这种知识,所以没有阻碍他们的绊脚石。因此,他们的状态是这样:他们比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能更好地接受真理;他们当中凡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很容易接受真理(参看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 2049, 2051, 2589-2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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