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3267.“按他们的名字、照他们的出生是”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取决于信的衍生物。这从“名字”或“诸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name)是指性质或品质,“诸名字”(names)是指诸品质或特征(3266节),在此是指内层品质或特征,因为经上说:“这些是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他们的名字。”“名字”(names)首先表示总体品质或特征,其次在此表示在总体品质或特征里面的具体品质或特征,也就是相对于总体品质或特征来说的内层品质或特征。“名字”(names)这个词也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是因为这些品质或特征符合“照他们的出生”所表示的信的衍生物。“出生”表示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1145, 1255, 1330, 3263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情况是这样:它遍及全世界,就信条或信之真理而言,在各个地方各不相同。这些不同就是“出生”所表示的衍生物,而这些衍生物要么同时、要么相继出现。这同样适用于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即:在信之事物上的不同如此之大,以至于在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上,没有哪一个社群,甚至没有哪一个社群成员与另一个是一模一样的(3241节)。尽管如此,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仍是一个;原因在于,对所有人来说,仁是首要事物,因为构成属灵教会的,是仁,而不是信,除非你称信为仁。
凡拥有仁爱的人都爱自己的邻舍,当这邻舍在信仰问题上与他不同时,只要他的邻舍过着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他就不会计较。他也不会谴责正直的外邦人,尽管他们不知道主,也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拥有仁爱,也就是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从主接受与他的良善一致的那类真理,而外邦人则接受诸如在来世可以转向信之真理的那类真理(2599-2603节)。但没有仁爱,也就是没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永远不能接受任何真理。他可能确实知道真理,但这真理没有植入他的生活。他可能确实口头上谈论真理,但心里却没有它,因为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因此,那些知道被称为信条的真理,但没有过仁爱或良善生活的人,尽管因生在教会而在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可以与真理结合的任何良善。
10756.他们接着说,他们能察觉属赤身族类的人是否有构成真正婚姻的东西在里面;结果表明,他们是从关于婚姻的属灵观念中察觉到这一点的。这种观念被传给我,发现是这样:两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的相似性是由真理与良善、因而信与仁的结合而产生的;婚姻之爱从这种结合出来降至身体。因为属于心智的一切都以某种属世的形式表现在身体中。因此,当两个人在一个内在层面上彼此相爱,各自也出于这爱渴望如对方那样意愿和思考,从而在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的层面上与对方在一起并结合时,它就表现为婚姻之爱的形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由此在身体中变成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存在具有婚姻性质的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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