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8

158.当我发现我在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5023

5023.“等着他的

5023.“等着他的主来到家里”表好使它可以与属世良善交流。这从“主”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是指非属灵的属世良善(4973, 4988节)。“家”在内义上是指属世心智,因为属世心智,和理性心智一样,就像一个家:其中丈夫是良善,妻子是真理,女儿和儿子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源于前者(即丈夫和妻子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如同源于父母的良善与真理;而男女仆人则是事奉并支持它们的快乐和记忆知识。所以此处“等着他的主来到家里”表示等属世良善来到自己的居所,那里也有与它结合的真理;但在这种情况下,它是虚假,却说服良善相信它是真理,因为非属灵的属世良善很容易被说服相信虚假就是真理,真理就是虚假。 经这之所以说“他的主”,是因为非属灵的属世之物视属灵之物为某种卑贱之物,或仆人(5013节)。
  人的属世心智和他的理性心智一样,被称为“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既寻不着,便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那屋子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他就去带了另外七个比自己更恶的污灵来,进去住在那里。(路加福音11:24-26)
  “家”在此表示属世心智,当它里面没有“丈夫与妻子”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女儿与儿子”所表示的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也没有诸如“男女仆人”所表示的那支持之物时,就被称为“打扫干净”的空屋。这个人自己就是“家”,因为理性心智与属世心智构成一个人;没有这些事物,也就是没有良善与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和这些情感所提供的服务,他不就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
  在路加福音中,“家”还表示人的心智:
  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凡一家自相纷争,就必败落。(路加福音书11:17)
  马可福音:
  若一国自相纷争,那国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纷争,那家就站立不住。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马可福音3:24,25,27)
  “国”表示真理(1672, 2547, 4691节),“家”表示良善(2233, 2234, 3720, 4982节);“家”由于更重要而表示良善。
  路加福音:
  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让他的房屋给挖透了。(路加福音12:39)
  又:
  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起纷争,三个和两个相争,两个和三个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2-5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的内在或属灵内容被打开后,教会成员所进入的属灵争战。“家”表示实际的人或他的心智;而“父亲”、“母亲”、“儿子”和“女儿”是指良善与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在反面意义上则指邪恶与虚假,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是争战的根源,以及在这类争战中要与之搏斗的东西。
  主吩咐祂的门徒说:
  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不然,就归与你们了;你们要住在那家,吃喝他们所供给的;不要从这家搬到那家。(路加福音10:5-7)
  这代表他们要住在良善本身中,也就是住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中,不是进入其它任何良善。“家”表示人或他的心智(也可参看3538, 4973节)。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