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5704.“头生的照着长子的名分,最小的照着他的年幼”表符合真理在良善之下所取的次序。这从“头生的照着长子的名分,最小的照着他的年幼(就)坐”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照着长子的名分,最小的照着他的年幼(就)坐”是指符合真理在良善之下所取的次序。以色列的儿子们代表以自己的适当次序存在的教会真理(参看创世记29至30章的解读);因此,按他们的出生次序就坐表示符合真理所取的次序。但是,以色列的儿子们所代表的教会真理若不通过基督教徒的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就不会进入任何次序。因为良善有主在里面,因而有天堂在里面。因此,良善有生命,因而有活跃的积极力量在里面。但没有良善的真理绝无可能拥有任何生命在里面。良善照自己的样式按次序排列真理,这从每一种爱,甚至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从对报复、仇恨和类似邪恶的爱那里很明显地看出来。陷入这些邪恶的人称邪恶为良善,因为他们以邪恶为快乐。他们的这所谓良善按次序排列在他们看来是真理的虚假,好叫这些虚假支持它,直到最后他们称之为真理的所有这些虚假被排列成一种次序,该次序就变成一系列的虚假信仰。但这种次序是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种次序;而天堂之爱之下真理的次序则是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次序。这也解释了为何拥有后一种次序在里面的人,也就是已经重生的人被称为小天堂,而且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因为他的内层对应于天堂。
正是良善给真理带来次序,这一事实从存在于天堂中的次序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有社群都是照着在来自主的良善之下的真理所在的次序被排列。因为就主自己的存在而言,祂无非是神性良善;而神性真理并不在主里面,只是从主发出;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是照着神性良善之下的神性真理按次序被排列,或说被排列成次序。至于主无非是神性良善,神性真理并不在祂里面,只是从祂发出,这一点可通过对比这个世界的太阳来说明。这太阳无非是火,光并不在它里面,只是从它发出。而且,依赖于光的这个世界的事物,如植物,是被从太阳之火发出,并存在于阳光里面的热按次序排列的,这从春夏时节明显看出来。由于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所以涉及太阳的整个情形也具有如此的代表性。太阳代表主;它的火代表主的神性之爱;它的热代表从这爱流出的良善,它的光代表构成信的真理。由于它们是这些代表,故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太阳”表示主(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5377节),“火”表示爱(934, 4906, 5071, 5215节);因此,太阳的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而从这火发出的热是指从神性之爱流出的良善。“光”表示真理(参看2776, 3138, 3190, 3195, 3222, 3339, 3636, 3643, 3862, 3993, 4302, 4409, 4413, 4415, 4526, 5219, 54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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