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623.地上满了暴行。从圣言清楚可知,经上这么说是由于他们污秽的欲望,尤其是由于构成自我之爱的欲望或极端傲慢。当人们通过亵渎而向圣物施暴时,这种行为就被称为“暴行”,如大洪水前的人所行的,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各种恶欲。如以西结书:
我必转脸不顾他们,他们必亵渎我隐密之所,强盗也必进去亵渎。要制造锁链,因为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这城满了暴行。(以西结书7:22-23)
此处描述了谁是施暴者,他们就是我们所提到的那些人。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在忧虑中吃饭,在凄凉中喝水,因其中居住的众人的暴行,她的地必全然毁坏。(以西结书12:19)
他们在忧虑中所吃的“饭”表示属天事物,在凄凉中所喝的“水”表示属灵事物,他们向这些事物施暴或亵渎了它们。
以赛亚书:
他们的网不能成为衣服;他们的作为也不能遮盖自己。他们的作为都是罪孽的作为;暴行就在他们手中。(以赛亚书59:6)
此处“网”和“衣服”论及理解力或思维的事物,而“罪孽”和“暴行”论及意愿或行为的事物。约拿书:
各人要转离自己的恶道,放弃手中的暴行。(约拿书3:8)
此处“恶道”论及构成理解力的虚假,“暴行”论及构成意愿的邪恶。耶利米书:
一年内必有风声传来,地上有暴行。(耶利米书51:46)
“风声”表示理解力的事物,“暴行”表示意愿的事物。以赛亚书:
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此处“强暴”表示意愿的事物,“口中的诡诈”表示理解力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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