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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