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10284.“也不可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表不可有人的努力所制造的仿品。这从“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也就是用同样的香料作类似的油,是指通过人的努力在它的仿品上做准备。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从内义上的思路可推知,因为经上先是说“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这句话表示不可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接着经上说“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而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始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是不神圣的。原因在于,人出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所作的任何努力完全就是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为它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邻舍和神为目的;这也解释了它为何被称为一个“仿品”。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凡从主而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但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所制造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凭所关注的目的而拥有生命在里面。一个始于人的目的完全是自私的;而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因而是为了主而存在的,因为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人那里,目的就是他自己,因为它构成他的意愿和他的爱;事实上,一个人以他所爱和所意愿的为目的。人里面源于他自己的一切爱都是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但人里面源于主的爱则是对邻舍的爱和对神的爱。这两种爱之间的差别就像地狱和天堂之间的差别那样大。此外,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在地狱掌权,并构成地狱;而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则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而且,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并永远如何;事实上,爱构成一个人意愿的全部,并由此构成他的理解力的全部,因为构成意愿的爱不断流入理解力,点燃并光照它。正因如此,当那些爱邪恶的人在自己里面思考时,他们的思维就由与他们所爱的邪恶相一致的虚假构成,尽管在世人面前,他们出于伪善而以不同的方式说话,有些人则出于说服性的信仰说话,关于说服性信仰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364, 9369节)。
要知道,一个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世人面前模仿神性事物本身,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但主与天使看到的,不是他所表现的外在,而是内在;当这内在来自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说自我是它的源头时,它就是污秽的。这种人里面只有属世之物,根本没有属灵之物。他们仅在属世之光中看一切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则一无所见;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天堂之光,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他们的一切内层或说内在能力都转化为外在事物,几乎和动物的内层一样;他们也不允许自己被主提升到更高事物。然而,人比动物优越,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他能被主提升到天堂和主那里,从而被主引导。凡为了良善和真理而爱良善和真理,也就是爱邻舍和神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说,邻舍是良善和真理;从较低意义上说,邻舍是公义和公平,因为神是它们的源头。
由此可见什么叫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以“埃及”和“法老”来描述这样的人;因为“埃及”和“法老”表示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经上还以“亚述”来描述他们,“亚述”表示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关于“埃及”,可参看9340, 9391节提到的地方;关于“亚述”,可参看1186节)。
在灵人当中有大量灵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狡猾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假装诚实、正直和虔诚,并且如此狡猾,以至于连善灵也要被引入歧途,除非主光照或启示他们,使他们能看清这些灵人的内层是什么样子。当这些内层被揭开时,善灵都充满恐惧并逃离。不过,这些灵人会被剥去表面的伪装,并被带入他们那魔鬼般的内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动沉入地狱。关于这些灵人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0286节)。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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