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2657.“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这从“赶出去”、“婢女”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赶出去”是指逐出;“婢女”(或女仆、女奴)是指对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因而是指它们里面的良善(参看2567节);“儿子”是指属于该理性的真理(参看264, 489, 533, 1147节)。但与这最初或纯粹的人类理性有关的,只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我在前面许多地方已经阐述并说明,一旦主的神性理性取而代之,祂的最初理性就被逐出;但由于它是此处专门论述的主题,所以有必要再作一个简短的解释。
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有两种理性:第一种在重生之前,第二种在重生之后。重生之前的那种理性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感官经验、对公众生活和私人生活的问题的反思、公式化的知识或世俗研究、基于并通过这些知识或研究的推理,以及从信之教义,也就是从圣言所获得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但那时,所获得的这些东西都没有上升高于外在或肉体记忆的观念,这些观念相对来说都是非常物质化的。因此,那时,凡这理性所思考的东西,都来自这类物质观念,或为了它思考的东西可以同时被内在视觉,或内眼,也就是真正的理解力的眼睛看到或明白,这类事物的表象就以对比或类比的形式被呈现出来。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或重生之前的理性就具有这种性质。
但重生之后的理性是由主通过对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形成的。主以奇妙的方式将这些情感植入第一种理性的真理;那里一致和支持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然而,剩下的因没有任何用处而与这些情感分离,直到最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被聚集成捆。凡不一致,并且无法被赋予生命的事物,可以说都随着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连同对它们的情感的生命成长而逐渐被抛到周边。由此明显可知,第二种理性是什么样。
这些事可通过对比树上的果实来说明。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好比未成熟的果实,这果实逐渐成熟,直到最后它里面结出种子。当它到达开始与树分离的阶段时,它的状态就完满了(对此,参看2636节)。然而,第二种理性,也就是主赋予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那种理性,也好比这果实,只是现在它在好土里,种子周围的果肉都腐烂了;于是这些种子就从核心或至内在部分中发出来,并生根发芽,然后破土而出,长成一棵新树;新树又逐渐发展,直到最后结出新果实,之后扩展成花园和果园,一切都照着它所接受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来进行(参看马太福音13:31-32; 约翰福音12:24)。
既然例子更令人信服,那么就以人重生之前的自我和重生之后的自我为例。一个人通过上述方法所获得的第一种理性使他相信他凭自己,因而凭他的自我思考真理、实行良善。这第一种理性想不到别的,即便它被教导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但当他成年后正在重生时,主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便使他开始认为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或来自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尽管他仍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考真理(参看1937, 1947节)。这时,他越确认或强化这种观念,就越被带入关于这些事的真理之光,直到最后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此时,属于第一种理性的自我逐渐被分离出去,主赋予这人一个天堂的自我,这个自我就成了他的新理性的自我。
另举一例。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尽管它听说天堂之爱是完全不同的,但仍对这爱没有任何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当此人行善时,从中所找到的唯一快乐就是,他认为他赢得了人们的好感,或说人们把他视为基督徒,或他从中获得永生的喜乐。然而,主通过重生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开始在良善和真理本身中感受到某种快乐,并被这种快乐打动,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东西,而是因为良善和真理本身。当被这种快乐引领时,他就会唾弃功德的思想,直到最后憎恶它如某种滔天罪行。这种快乐会在他里面逐渐增长,并变成一种蒙福的快乐,在来世则变成一种极乐,并且就是他的天堂本身。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理性在一个正在重生的人里面是何情形。
然而,要知道,尽管一个人正在重生,但属于第一种理性的每一个细节仍留在他身上。它只是与第二种理性分离了,主以一种最奇妙的方式实现这种分离。但主将祂的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完全逐出了,以至于丝毫不留,因为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无法与神性共存。因此,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在两种本质(即人身或人性本质和神性本质)方面都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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