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3614.“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或转过来了;“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下一个状态,或状态的随后阶段。这从“怒火”和“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怒火”和“怒气”是指彼此排斥或对抗的状态,如下文所述。当这些状态不再排斥或对抗,而是开始联结时,就说“怒火消了”、“怒气消了”。因此,“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或转过来了;“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下一个状态,状态的随后阶段。“怒火”意味着一回事,“怒气”意味着另一回事,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这些话在其它方面都是一样的,否则(译注:即如果没有这种区别),说“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然后又说“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就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它们各自的含义从总体的解释,以及怒火和怒气各自所论及的事物明显可知。“怒火”论及真理,在此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之真理;而“怒气”论及这良善本身。
圣言多次提到“怒火”(译注:Wrath,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震怒等)和“怒气”(anger);它们在内义上不是表示怒火和怒气,而是表示排斥或对抗。原因在于,凡排斥或对抗任何情感的东西,都会产生怒火或怒气;因此,这两个词在内义上仅仅是指对抗的形式。凡排斥或对抗真理的东西都被称为“怒火”,凡排斥或对抗良善的东西都被称为“怒气”;但在反面意义上,“怒火”是指排斥或对抗虚假或对虚假的情感,也就是虚假原则或假设的东西;而“怒气”是指排斥或对抗邪恶或对邪恶的欲望,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东西。就这层反面意义而言,“怒火”是指真的怒火,“怒气”是指真的怒气;但当它们论及良善和真理时,“怒火”和“怒气”是热情的表现。这种热情从外在形式上看,就像怒火和怒气,所以在字义上也被称为怒火和怒气。
“怒火”(译注:Wrath,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震怒等)和“怒气”(anger)在内义上只是表示对抗的形式,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以赛亚书34:2)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表示对抗邪恶,“民族”表示邪恶(1259, 1260, 1849, 1868, 2588e节);“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表示对抗源于这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此被称为“天军”(或天象)的“众星”是指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1128, 1808, 2120, 2495, 2849节)。又:
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者呢?岂不是耶和华、我们所得罪的那位吗?所以,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以赛亚书42:24-25)
“猛烈的怒气”表示对抗源于邪恶的虚假;“雅各”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
又:
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在怒气中践踏了他们,在怒火中毁灭了他们;我在怒气中踹下众民,在怒火中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63:3, 6)
这论及主和祂在试探中的胜利;“在怒气中践踏和踹下”表示战胜邪恶;“在怒火中毁灭,使他们沉醉”表示战胜虚假。在圣言中,“践踏或踹下”论及邪恶,“使人沉醉”论及虚假。耶利米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的怒气、我的烈怒必倾倒在这地方,倒在人和牲畜身上,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它必燃烧,不会熄灭。(耶利米书7:20)
经上之所以提到“怒气”和“烈怒”,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邪恶和虚假。
在先知书,经上在提到邪恶时,也会提到虚假,正如在提到良善时,也会提到真理一样;原因就在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节)。这也是为何“怒气”和“烈怒或怒火”都提到了;否则,它们当中只提一个就足够了。同一先知书:
我要在怒气、烈怒和大义愤中,用伸出来的手,并强壮的膀臂,亲自与你们作战;我要击打这城的居民,连人带牲畜。(耶利米书21:5-6)
此处“怒气”同样论及邪恶的惩罚,“烈怒”论及虚假的惩罚,“义愤”论及这两者的惩罚。“怒气”和“烈怒或怒火”因表示对抗,故也表示惩罚,因为彼此对抗的事物也彼此冲突、碰撞;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和虚假就会受到惩罚。因为邪恶包含对良善的抗拒在里面,虚假包含对真理的抗拒在里面。既有对抗,也就有冲突或碰撞;惩罚便由此产生(参看696, 967节)。
以西结书:
这样我的怒气就得以发尽,我要使我的怒火在他们身上止息,安慰我自己;当我向他们发尽我的烈怒时,就是当我在怒气、烈怒和烈怒的责备中向你施行审判时,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以西结书5:13, 15)
此处“怒气”也表示邪恶的惩罚,“烈怒”表示虚假的惩罚,这是由它的对抗和随之的攻击造成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必不情愿饶恕他,因为那时耶和华的怒气和妒忌要向那人冒烟。耶和华必将他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分别出来,使他受祸。遍地是硫磺,盐卤,火迹,没有播种,没有发芽,连草都不长,好像耶和华在怒气和怒火中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一样。所有民族必都说,耶和华为何向此地这样行呢?这大怒气的热是什么意思呢?(申命记29:20-21, 23-24)
由于“所多玛”表示邪恶,“蛾摩拉”表示源于这邪恶的虚假(2220, 2246, 2322节),摩西在此提到的民族被比作在邪恶和虚假方面的这些民族,所以“怒气”论及邪恶,“怒火”论及虚假,“怒气的热”论及这两者。这些东西照着表象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因为当人陷入邪恶,并且邪恶惩罚他时,主在他看来就是这样(参看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 3605节)。
5078.“膳长”表在身体里面那些受意愿部分支配的事物当中。这从“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膳长”是指受内在人的意愿部分支配的外在或身体感官。“膳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用作食物或用来吃的一切,如饼,一般的固体食物,或“膳长”所做的一切都与良善,因而与意愿有关;因为一切良善皆喂养意愿,正如一切真理皆喂养理解力,如刚才所述(5077节)。“饼”表示属天之物或良善(1798,2165,2177,3478,3735,3813,4211,4217,4735,4976节)。
本章在此处和接下来的几节之所以在内义上论述这两种外在感官能力,是因为前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内层,或使它变成神性,故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外层,或使它变成神性。准确来说,属世层的外层被称为身体事物,或这两种感官能力连同它们的接受肢体和器官,因为这些接受者连同这些能力构成被称为身体的事物,如前所示(5077节)。主使构成其身体的一切,包括它的感官能力及其接受肢体和器官,都变成神性;这也解释了为何祂带着祂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复活后告诉祂的门徒: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当今属教会的绝大多数人以为每个人在末日都要复活,并且那时与他的身体一同复活。这种观点如此普遍,以致根据教义,几乎没有人相信别的。但这种观点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属世人以为唯独身体是生命的拥有者。因此,他若不相信身体会再次接受生命,就会完全否认复活。但这个问题的真相是这样:人死后随即复活;那时他觉得自己似乎如在世时那样处于自己的身体,具有一样的脸、肢体、臂、手、脚、胸、腹和腰,以致当看见并触摸自己时,他说,他和在世时一样是一个人。然而,他所看、所摸的,不是他在世时携带的外在,而是构成真正的这个人的内在。内在才是那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但在它的周围或它的每一个部分之外拥有外在;它凭这外在能存在于世界,并能以正确的方式行动,履行它的功能。
尘世肉体部分不再对他有用。他在另一个世界拥有他在那里所拥有的那种身体所适合的其它功能、其它力量和能力。他用自己的眼睛看见这具身体,不是用他在世时的肉眼,而是用他现在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眼睛。它们是其内在人的眼睛,他之前靠内在人的眼睛通过肉眼来看见世俗和尘世物体。他也触摸并感受那身体,不是用手,或他在世上被赋予的触觉,而是用他在另一个世界被赋予,并置于他在世上的触觉背后的手和触觉。此外,在那个世界,每种感觉都更敏锐、更完美,因为它属于从外在人当中被释放出来的内在人。内在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正是它赋予外在以感觉能力;但当它进入外在起作用时,如在世时的情形,这种感觉能力就会钝化并模糊。而且,内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内在之物的觉知,外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外在之物的觉知。正因如此,人们死后能看见彼此,并照其内层在社群里相聚。为叫我确定这一点,我蒙允许触摸灵人本身,并常常与他们谈论这个话题(参看322,1630,4622节)。
死后的人(那时,他们被称为灵人,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被称为天使)对教会成员以为他要等到世界毁灭的末日才会看见永生,那时他会再度披上早已抛弃的尘土;然而,属教会的人知道他死后会复活。因为当有人死去时,谁不会说,他的灵魂或灵上天堂或下地狱?谈到自己死去的孩子时,谁不会说他们上天堂了?谁不会安慰得了绝症的人或被判处死刑的人说,他很快就会进入来世?陷入死亡之痛,并为此作好准备的人不会相信别的。事实上,对人死后复活的这种信仰使得许多人声称,他们有权柄将其他人从咒诅之地释放出来,让他们上天堂,并为他们的灵魂作弥撒。谁不知道主对犯人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还有祂指着财主和拉撒路所说的话,前者被下入地狱,后者被天使带进天堂(路加福音16:22-23)?谁不知道主关于复活的教导,祂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路加福音20:38)?
当出于他的灵思考和说话时,他便知道这些事,并如此思考和说话。但当出于他的教义思考和说话时,说法则迥然不同,即:他要等到末日才会复活。而事实上,每个人的末日就在他死亡之际,也是对他的审判之时,如许多人所宣称的那样。至于何谓“我的皮肉灭绝之后得见神”(约伯记19:25,26),可参看前文(3540e节)。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没有人在他在世时所披的肉体中复活;唯独主如此复活,这是因为祂在世时荣耀了祂的身体,或使它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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