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6024.创世记46:8-27.这些是来到埃及的以色列人,雅各和他儿孙的名字:雅各的长子流便。流便的儿子:哈诺、法路、希斯伦、迦米。西缅的儿子:耶母利、雅悯、阿辖、雅斤、琐辖,还有迦南女子的儿子扫罗。利未的儿子:革顺、哥辖、米拉利。犹大的儿子:珥、俄南、示拉、法勒斯、谢拉,惟有珥与俄南死在迦南地。法勒斯的儿子是希斯伦、哈母勒。以萨迦的儿子:陀拉、普瓦、约伯、伸仑。西布伦的儿子:西烈、以伦、雅利。这些是利亚在巴旦亚兰给雅各所生的儿子,还有女儿底拿。他的众子众女共有三十三人。迦得的儿子:洗非芸、哈基、书尼、以斯本、以利、亚罗底、亚列利。亚设的儿子:音拿、亦施瓦、亦施韦、比利亚,还有他们的妹子西拉。比利亚的儿子:希别、玛结。这些是拉班给他女儿利亚的悉帕的儿孙,她给雅各生的这些共有十六人。雅各之妻拉结的儿子:约瑟和便雅悯。约瑟在埃及地生了玛拿西和以法莲,就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约瑟生的。便雅悯的儿子:比拉、比结、亚实别、基拉、乃幔、以希、罗实、母平、户平、亚勒。这些是拉结给雅各所生的儿孙,共有十四人。但的儿子:户伸。拿弗他利的儿子:雅薛、沽尼、耶色、示冷。这些是拉班给他女儿拉结的辟拉的儿孙,她给雅各生了这些;共有七人。所有属雅各到埃及去的人,凡从他大腿出来的,除了他儿妇之外,共有六十六人。还有约瑟的儿子,就是他在埃及所生的,有二人。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
“这些是来到埃及的以色列人的名字”表依次来自属灵层的真理的品质,它们都被聚集到教会的记忆知识中。“雅各和他儿孙”表总体的属世层的真理和具体的属世层的众真理。“雅各的长子流便”表理解力中的信,这信看似占据第一位。“流便的儿子:哈诺、法路、希斯伦、迦米”表总体的信之教义。“西缅的儿子:耶母利、雅悯、阿辖、雅斤、琐辖”表意愿中的信及其总体的教义。“还有迦南女子的儿子扫罗”表非源于纯正源头的一个教义。“利未的儿子:革顺、哥辖、米拉利”表属灵之爱及其总体的教义。
“犹大的儿子:珥、俄南、示拉、法勒斯、谢拉”表属天之爱及其教义。“惟有珥与俄南死在迦南地”表那虚假与邪恶被除灭了。“法勒斯的儿子是希斯伦、哈母勒”表那良善,即仁之良善之真理。“以萨迦的儿子:陀拉、普瓦、约伯、伸仑”表天上的婚姻之爱及其教义。“西布伦的儿子:西烈、以伦、雅利”表天上的婚姻及其教义。“这些是利亚在巴旦亚兰给雅各所生的儿子”表这些教义源于通过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而来的属世层中的属灵情感。“还有女儿底拿”表教会。“他的众子众女共有三十三人”表属灵生命的状态及其品质。
“迦得的儿子:洗非芸、哈基、书尼、以斯本、以利、亚罗底、亚列利”表信之良善,以及作为它的一个产物的行为及其教义。“亚设的儿子:音拿、亦施瓦、亦施韦、比利亚,还有他们的妹子西拉。比利亚的儿子:希别、玛结”表永生的幸福和情感的快乐,及其教义。“这些是悉帕的儿孙”表这些事物属于外在教会。“拉班给他女儿利亚的”表从对外在良善的情感那里所领受的。“她给雅各生的这些”表它们是由属世层所生的。“共有十六人”表它们的状态和品质。
“雅各之妻拉结的儿子”表由一种天上的情感所生的事物。“约瑟和便雅悯”表教会的内在,“约瑟”表该教会的良善,“便雅悯”表源于那良善的真理。“约瑟在埃及地生了”表属世层里面的内在属天和属灵事物。“就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约瑟生的”表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玛拿西和以法莲”表新的意愿及其理解力,它们是教会所拥有的。“便雅悯的儿子:比拉、比结、亚实别、基拉、乃幔、以希、罗实、母平、户平、亚勒”表属灵的内在及其教义。“这些是拉结给雅各所生的儿孙”表这些事物是从一种属天情感生的。“共有十四人”表它们的状态和品质。
“但的儿子:户伸”表信仰的神圣和生活的良善,以及这些的教义。“拿弗他利的儿子:雅薛、沽尼、耶色、示冷”表在其中得胜的试探和关于它们的教义。“这些是辟拉的儿孙”表这些属于内在教会。“拉班给他女儿拉结的”表从对内在良善的情感那里所领受的。“共有七人”表它们的状态和品质。
“所有属雅各到埃及去的人”表被引入教会记忆知识的所有真理与良善。“凡从他大腿出来的”表凡从婚姻所生的。“除了他儿妇之外”表除了对那些非从该婚姻所生之物的情感外。“共有六十六人”表它们的状态和品质。“还有约瑟的儿子,就是他在埃及所生的”表属世层里面属天和属灵的事物。“有二人”表教会所拥有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新领域。“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表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全部数目。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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