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9

159.在被告知这一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属天的奥秘 #6948

6948.“耶和华说

6948.“耶和华说,把它丢在地上。他一丢在地上”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能力进入感官层的流注。这从“杖”、“丢”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属世层中的能力,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如刚才所述(6947节);“丢”或“放出”是指发出,因而是指流注;“地”是指人心智的外在部分,或说人的外在(82, 913, 1411, 1733节),在此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也就是最外层,因为杖变成了一条蛇,而“蛇”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或感官肉体人。
  主的神性能力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能力存在于神性真理之中,以致神性真理就是能力本身(3091, 4931, 6344, 6423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入每个人,通过他的内层流入外层,一直流入外在感官层和肉体层;凡流入之处,它都会激起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相对应的事物;在感官层则激起诸如出现在世界和地上的那类相对应的事物。但是,存在于世界和地上的事物表面上不同于它们原本的样子,所以充满幻觉或谬误。因此,当感官层只依赖于这些表象时,那里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反对信之良善与真理,因为这思维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当神性真理流入时,感官层必将它转变为虚假。
  一个人若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而是局限于感官层,那么他的思维就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这一点可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在人的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属于身体;而事实上,它属于身体里面的灵。在视觉、听觉、言语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们分别属于眼睛、耳朵,舌头和口唇;而事实上,是灵通过这些身体器官在看、听、说。在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天生就存在于人里面;而事实上,它流入人里面。在灵界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灵魂无法存在于一个人的形式里面,或无法拥有人的感觉和情感。在天堂和地狱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前者在人之上,后者在人之下;而事实上,它们在人里面。存在一个从物体到内层的流注,或说物体流入外层,这是一个幻觉或谬误;而事实上,外在之物不会流入内在之物;相反,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在死后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若没有肉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更不用提涉及自然现象的幻觉或谬误了,这些幻觉或谬误导致许多人作出自相矛盾的猜测。
  仅从长期以来关于血液循环的争战,谁看不出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取代真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有如此多的明显证据证明血液循环,但它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遭到质疑。幻觉或谬误的这种主导地位也可从关于太阳的争论看出来,太阳每天绕这个地球转,不仅太阳,而且月亮、所有行星,整个星空都绕地球转;这种主导地位同样从在灵魂方面仍旧存在的争论看出来,即:它如何与身体联结,在身体中居于何处。感官幻觉或谬误在这些事上占上风,尽管它们的真正性质从如此多的现象和结果明显看出来,那么它们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上又何等地占上风呢?这些事因是属灵的,故若不通过对应,就不会显明。
  由此可见,人的感官就其本身并任由它自己而言,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幻觉或谬误,并由此充满虚假,因而反对信之真理真理与良善。这就是为何当人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还在感官层闪耀的低劣之光中看事物时,就灵界的事物,也就是在来自神性的光里面的事物而言,他完全陷入黑暗。当来自天堂的光穿透感官层的低劣之光时,这低劣之光就转变为纯粹的幽暗。原因在于,属于神性之光的真理无法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共存;虚假会熄灭或扼杀真理,由此造成幽暗。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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