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7950.“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表占据末位的被歪曲的信之真理。这从“埃及地的长子”和“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地的长子”是指与仁分离之信,如刚才所述(7948节),因而也指被歪曲的信之真理,如下文所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是指那些占据末位的人,因为囚犯被放在了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起的范畴内的另一边,“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表示占据首位的被歪曲的信之真理(7779, 7949节)。就最接近这些话本身的灵义而言,“坑牢里的囚犯”表示只在身体感官层面上进行思考,从而在真理和良善方面陷入纯粹幽暗的人;因为他甚至没有像那些在更内在的感官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那样的觉知能力。正因如此,所表示的是那些占据末位的人。
“埃及地的长子”之所以表示被歪曲的信之真理,是因为“埃及的长子”是指与仁分离之信(7948节);那些陷入这种信的人在信之真理方面陷入纯粹的黑暗和幽暗。他们不能处于任何光,因而根本不能觉知何为真理,以及它是不是真理。这是因为一切属灵之光皆从主经由良善,也就是经由仁爱而来。事实上,仁之良善就像发光的火焰;因为良善出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火,是启示或光照的源头。凡以为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也能在信之真理上接受启示的人都大错特错了。他们可处于这样的状态:他们能出示证据,也就是能证明他们教会的教义事物,有时做起这种事既巧妙又高超;然而,他们却看不到他们所证明的事是不是真的。虚假也能被如此巧妙地证明,以致它看似真理;人的智慧并不在于他能证明某件事是对的,而在于他能明白事情就是如此(参看4741, 5033, 6865, 7012, 7680节)。
因此,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就会沉浸于他的邪恶所生的虚假中,不信真理,无论他多么了解真理。有时他以为自己信,但他错了。在来世,他将被允许知道,他其实并不信;那时,他的觉知会与他的意愿变得一致。到那时,他会否认、反对、唾弃真理,并承认它的对立面,即虚假为真理。这解释了为何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会歪曲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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