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6948.“耶和华说,把它丢在地上。他一丢在地上”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能力进入感官层的流注。这从“杖”、“丢”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属世层中的能力,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如刚才所述(6947节);“丢”或“放出”是指发出,因而是指流注;“地”是指人心智的外在部分,或说人的外在(82, 913, 1411, 1733节),在此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也就是最外层,因为杖变成了一条蛇,而“蛇”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或感官肉体人。
主的神性能力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能力存在于神性真理之中,以致神性真理就是能力本身(3091, 4931, 6344, 6423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入每个人,通过他的内层流入外层,一直流入外在感官层和肉体层;凡流入之处,它都会激起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相对应的事物;在感官层则激起诸如出现在世界和地上的那类相对应的事物。但是,存在于世界和地上的事物表面上不同于它们原本的样子,所以充满幻觉或谬误。因此,当感官层只依赖于这些表象时,那里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反对信之良善与真理,因为这思维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当神性真理流入时,感官层必将它转变为虚假。
一个人若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而是局限于感官层,那么他的思维就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这一点可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在人的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属于身体;而事实上,它属于身体里面的灵。在视觉、听觉、言语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们分别属于眼睛、耳朵,舌头和口唇;而事实上,是灵通过这些身体器官在看、听、说。在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天生就存在于人里面;而事实上,它流入人里面。在灵界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灵魂无法存在于一个人的形式里面,或无法拥有人的感觉和情感。在天堂和地狱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前者在人之上,后者在人之下;而事实上,它们在人里面。存在一个从物体到内层的流注,或说物体流入外层,这是一个幻觉或谬误;而事实上,外在之物不会流入内在之物;相反,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在死后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若没有肉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更不用提涉及自然现象的幻觉或谬误了,这些幻觉或谬误导致许多人作出自相矛盾的猜测。
仅从长期以来关于血液循环的争战,谁看不出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取代真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有如此多的明显证据证明血液循环,但它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遭到质疑。幻觉或谬误的这种主导地位也可从关于太阳的争论看出来,太阳每天绕这个地球转,不仅太阳,而且月亮、所有行星,整个星空都绕地球转;这种主导地位同样从在灵魂方面仍旧存在的争论看出来,即:它如何与身体联结,在身体中居于何处。感官幻觉或谬误在这些事上占上风,尽管它们的真正性质从如此多的现象和结果明显看出来,那么它们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上又何等地占上风呢?这些事因是属灵的,故若不通过对应,就不会显明。
由此可见,人的感官就其本身并任由它自己而言,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幻觉或谬误,并由此充满虚假,因而反对信之真理真理与良善。这就是为何当人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还在感官层闪耀的低劣之光中看事物时,就灵界的事物,也就是在来自神性的光里面的事物而言,他完全陷入黑暗。当来自天堂的光穿透感官层的低劣之光时,这低劣之光就转变为纯粹的幽暗。原因在于,属于神性之光的真理无法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共存;虚假会熄灭或扼杀真理,由此造成幽暗。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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