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0

160.后来,我与这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属天的奥秘 #7784

7784.“至于所有

7784.“至于所有以色列人,连狗也不摇舌”表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不会有一丝诅咒或悲痛的痕迹。这从“以色列人”的代表和“狗也不摇舌”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狗也不摇舌”是指不会有一丝诅咒或悲痛的痕迹。因为这句话表达的是表示深深悲痛的“埃及地的大哀号”(7782节)的反面,这种深深的悲痛是由于长子死亡所表示的诅咒。
  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该教会的良善之人没有一丝诅咒,意思是说他们没有任何邪恶;相反,主使他们远离邪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中。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完全是邪恶,并受到诅咒;而属于主自己并为他们所接受的东西是良善,因而摆脱了一切诅咒。这就是我们说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根本没有任何诅咒的意思。
  经上说“狗不摇舌”是由于“狗”的含义。“狗”表示教会中最低级的人,也就是价值低的卑微之人,以及教会之外的人,还表示那些对教会事物夸夸其谈,却不怎么理解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完全在教会的信之外,傲慢无礼地对待信之事物的人。“狗”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耶稣对希腊妇人,一个西罗腓尼基人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是的。但是小狗也吃它们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回答她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她女儿就痊愈了。(马太福音15:26-28; 马可福音7:27-28)
  此处“儿女”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狗”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舔拉撒路疮的狗(路加福音16:21)所表相同;因为在那里,“财主”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在教会里面,因而富有属灵财富的人,这些财富就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在以下经文中,“狗”表示那些在教会里地位最低,对教会事物夸夸其谈,却不怎么理解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傲慢无礼地对待信之事物的人:
  祂的守望人都是瞎眼的,他们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只会观望、躺卧、贪睡。(以赛亚书56:10)
  诗篇:
  他们叫号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6-7, 14)
  诗篇:
  你的脚踹在血中,使你狗的舌头……(诗篇68:23)
  马太福音: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把它们践踏在脚下,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这就是为何“死狗”(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16:9)表示要被丢弃的所有最劣质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6203

6203.来自地狱的

6203.来自地狱的邪恶流注以下列方式产生:一个人陷入某种邪恶,首先是因为他屈服于它,然后是因为存心打算这么做,最后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且以之为快乐;这时,处于这种邪恶,或说这种邪恶在其中掌权的一个地狱就被打开了;因为众地狱照着邪恶及其所有种类而彼此区分开来。地狱被打开后,来自该地狱的一个流注便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开始邪恶,那么这邪恶便粘附于他,因为其气场现已包围他的地狱在他里面找到了相同的快乐,就是当它沉浸于自己的这种邪恶时所享受的那种。既然如此,地狱就不会放弃,而是顽固坚持,促使这个人思想这邪恶,先是时不时地想起,然后是每当有与之相关的事发生时就想起,直到最终它成了那始终掌控他的东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便四处寻求诸如支持这事不是一种邪恶的那类观念,直到他完全确信这不是邪恶。这时,他极尽所能地奋力摆脱外在约束,以使得邪恶变得既合法化又显得聪明,最后甚至变得又有魅力又有体面;如通过耍花招和欺诈进行通奸和偷窃,各种形式的高傲自夸,蔑视他人,辱骂,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迫害等等。它们就像明目张胆的偷窃,一个人一旦故意犯上两、三次,便欲罢不能;因为它们总是粘附于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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