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当作过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与那些穿衣服的人在一起时,只见有一个女人有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穿着也很简单,一件外衣优雅地披在身后,并且拉到胳膊以上。她头戴花环形状的漂亮头饰。这个灵人一看见这个少女就非常欢喜,开始与她搭讪,还拉着她的手。但少女发觉他是一个灵人,并且不是来自她的星球,于是便挣脱了他,匆忙离开了。后来,他又看见右边有许多女人;她们在照料绵羊和羔羊,当时正把羊赶到水槽,水槽里的水是从湖里通过一个小水沟流过来的。她们穿着相似的衣服,手拿牧杖,用来赶绵羊和羔羊喝水。她们说,绵羊要顺着她们的牧杖所指的方向走。只见这些绵羊个头都很大,毛茸茸的尾巴又大又长。走近看时,只见女人们的脸既丰满又漂亮。我还看到了男人,他们的脸也是人肉色,和我们地球人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脸的下面部分没有胡须,而是发黑。他们的鼻子更像是雪白,而不是肉色。
后来,前面提到的那个在世时作过传教士的灵人被引领继续朝前走,但他不情愿,因为他还在思想他所喜欢的那个女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的影子仍出现在原来的地方。然后,他到了赤身露体的人那里。这些人看上去成双成对结伴而行,都是一夫一妻。他们腰系缠腰布,头上裹着一种头巾。当与他们在一起时,这个灵人被带入在世时想要传道所在的状态。于是,他说,他想向他们传讲主的十字架受难。但他们说,他们不想听这种故事,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主是活着的。于是,他又声称他想传讲主是活着的。但他们还是不肯听,说,他们从他的话里觉察到某种并非天上的事物。因为他的话大部分关注他自己,他的名声和荣耀。事实上,他们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听出这话是否发自内心,因为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不能教导他们。对此,他沉默了。他在世时是最能言善辩的演讲者,十分擅长把听众引向神圣思维。但这种能力只是他所习得的一种技能,因而是某种来自他自己和世界,而非天堂的事物。
2807.“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回答: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自己看见”和“燔祭的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时,“自己看见”是指预见和提供,因为就最接近字义的内义而言,“看见”表示理解(2150, 2325节);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看见”表示有信(897, 2325节);而就至高意义而言,“看见”表示预见和提供。“燔祭的羊羔”是指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如刚才所述(280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燔祭的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用于燔祭和祭牲的各种动物都有各自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羊羔表示一样事物,绵羊表示另一样事物,小山羊和母山羊又表示一样事物,公羊和公山羊则表示另一样事物;公牛、小公牛和牛犊也一样。雏鸽和斑鸠同样有不同含义。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经上明确规定了每个具体日子和每种具体宗教节日,如赎罪、洁净或就职仪式和其它场合,该献哪种动物。若非每种动物都有某种特定含义,经上绝不会如此明确地规定哪种场合要献上哪种动物。
显然,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所执行的一切宗教仪式或外在敬拜形式都代表主,燔祭和祭物尤其代表祂,因为它们是希伯来民族的主要敬拜形式。它们因代表主而同时也代表人里面那些属于主的东西,即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因而代表那些属天或属灵,或应该属天或属灵的人自己。这就是为何“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至于“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此处经上说的是“神必看见”,而不是“耶和华必看见”。当这两个名字出现,如出现在本章时,“耶和华”和“父”所表相同,“神”和“子”所表相同,因而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这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人,属灵人的拯救来自神性人身或人性(可参看2661, 2716节)。
1376.我常与灵人谈论他们对地方和距离所持的观念。我告诉他们说,它们不是真实的,只是看上去似乎是真实的。另一方面,空间和距离无非是他们的思维和情感的状态;这些状态以这种方式在灵人界呈现于视觉,但在天上的天使当中却不是这样,因为他们没有地方或时间的概念,只有状态的概念。然而,执守肉体和世俗观念的灵人却不明白这一点,他们以为真实情况和他们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这类灵人很难被引导相信他们并非活在肉身,他们也不愿相信他们是灵人。因此,他们几乎无法被引导相信有什么表象或幻觉,只想活在幻觉中,从而阻止自己去理解并承认尽可能远离幻觉的真理和良善。以下事实被一次又一次地证明给他们,即:地方的变化只是一种表象,也是一种感官幻觉。来世有两种地方的变化:一种是前面(1276节)所提到的,即:所有灵人和天使在大人里面始终保持在自己的位置,这是一种表象;另一种是灵人出现在一个地方,而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在那里,这是一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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