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当作过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与那些穿衣服的人在一起时,只见有一个女人有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穿着也很简单,一件外衣优雅地披在身后,并且拉到胳膊以上。她头戴花环形状的漂亮头饰。这个灵人一看见这个少女就非常欢喜,开始与她搭讪,还拉着她的手。但少女发觉他是一个灵人,并且不是来自她的星球,于是便挣脱了他,匆忙离开了。后来,他又看见右边有许多女人;她们在照料绵羊和羔羊,当时正把羊赶到水槽,水槽里的水是从湖里通过一个小水沟流过来的。她们穿着相似的衣服,手拿牧杖,用来赶绵羊和羔羊喝水。她们说,绵羊要顺着她们的牧杖所指的方向走。只见这些绵羊个头都很大,毛茸茸的尾巴又大又长。走近看时,只见女人们的脸既丰满又漂亮。我还看到了男人,他们的脸也是人肉色,和我们地球人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脸的下面部分没有胡须,而是发黑。他们的鼻子更像是雪白,而不是肉色。
后来,前面提到的那个在世时作过传教士的灵人被引领继续朝前走,但他不情愿,因为他还在思想他所喜欢的那个女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的影子仍出现在原来的地方。然后,他到了赤身露体的人那里。这些人看上去成双成对结伴而行,都是一夫一妻。他们腰系缠腰布,头上裹着一种头巾。当与他们在一起时,这个灵人被带入在世时想要传道所在的状态。于是,他说,他想向他们传讲主的十字架受难。但他们说,他们不想听这种故事,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主是活着的。于是,他又声称他想传讲主是活着的。但他们还是不肯听,说,他们从他的话里觉察到某种并非天上的事物。因为他的话大部分关注他自己,他的名声和荣耀。事实上,他们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听出这话是否发自内心,因为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不能教导他们。对此,他沉默了。他在世时是最能言善辩的演讲者,十分擅长把听众引向神圣思维。但这种能力只是他所习得的一种技能,因而是某种来自他自己和世界,而非天堂的事物。
3736.“使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表示甚至到了完美合一的程度。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我父亲的家”是指神性本身,主自成孕的那一刻起就拥有这神性本身;“回到那家”就是回到被称为“父”的神性良善本身。这神性良善就是“父”(参看3704节);显然,“回到那家”是指合一。当主说祂从父出来,来到了世界,又要往父那里去时,主所表相同。也就是说,祂从父出来表示神性本身取得人身或人性;祂来到世界表示祂就像一个人;祂又要往父那里去表示祂要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原先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往神那里去,就对他们说,孩子们,我还有一会儿同你们在一起;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约翰福音13:3, 33)
又:
现今我往差我来的那里去,你们没有人问我,你去哪里?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一会儿你们就看不见我了;再一会儿你们还要看见我;因我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7, 16-17)
又: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在这些经文中,“往父那里去”表示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
8991.“他就永远服事主人”表直到永恒。这从“服事”和“永远”的含义清楚可知。“服事”是指服从,因为奴仆就是那些服从的人,而主人则是那些发命令的人;“奴仆”所代表的,是那些出于服从,而非出于仁爱的情感行善的人,这一点从前文明显可知。“永远”是指直到永恒。就字义而言,“永远”在此表示服事他的主人,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但就内义而言,它表示直到永恒,因为它论及死后的状态。之所以说“直到永恒”,是因为那些出于信的服从,而非出于仁爱情感行善的人,就是“奴仆”所代表的人在来世永远不可能被带入一种良善的状态,也就是说,他们永远不可能出于良善行事;事实上,每个人的生命死后都保持不变。一个人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就仍是什么样;正如俗话所说:“树倒在何处,就躺在何处”。倒不是说他在死亡的那一刻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而是说,他整个一生是什么样,他死时就是什么样。因此,那些在世期间已经习惯只出于服从,而不出于仁爱行善的人永远都是这样。诚然,他们在服从方面会得以完美;但他们达不到仁爱的任何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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