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他们进一步说,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赤身露体的人有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展示了他们如何从这些人对婚姻的属灵概念分辨出这一点。这种概念被传给我,大意是:内层的相似性通过良善与真理,因而通过爱与信的联结形成。这种联结的流注向下流入产生婚姻之爱的身体。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以某种属世形像呈现在身体中;当两个人内心彼此相爱,并出于这爱渴望所愿所想和对方一样,以致他们的心智内层能同在并联结起来时,这便是婚姻之爱的形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就这样变成身体里的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其心智的属灵情感是对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的情感,因为心智或思维和意愿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因为发生在人们心智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
3001.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给他带来生命,无论他是善是恶,这一点从前面(1954,2021,2536,2658,2706,2886-2889节)解释圣言时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与这生命相对应的接受物通过神性流注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即:在它们看来,它们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就是生命与生命接受者的一种对应。接受者如何,其生命就如何。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便处于对应,因为他们适合接受,也的确为自己足够地接受这生命。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的人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这些人只有生命的表象,这种表象的性质和他们本身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点能以多种方式来说明,如:生命经由灵魂流入人体的运动和感觉器官,而这些器官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的动作和感觉的性质。这一点也能通过阳光所照射的物体来说明,它们所呈现的色彩就取决于接受形式的性质,或说这光照着接受形式的性质而产生色彩。但在灵界,由生命的流注所产生的一切变化或修改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为何聪明和智慧有那么多不同种类。
2083.“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表示神性理性,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他的“名”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从以撒的代表可知:如前面各处所说的,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内在人,而以撒代表主的理性人,雅各则代表主的属世人。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祂的理性人因从祂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成孕(参看1896, 1902, 1910节),故是祂的神性与人性合一的产物。因此,“以实玛利”所代表的第一理性是人性,但通过主变成了神性,然后由“以撒”来代表。其次,从他名字的含义可知:以撒因“笑”而得名;而“笑”在内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情感属于理性,如前所示(2072节),因此,以撒这个名在此表示神性理性。
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因而不但将理性变成神性,还将祂的内在和外在感官部分,由此将身体本身也变成神性。祂以这种方式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前面已经说明,不仅理性,而且感官部分,因而整个身体也都变成神性和耶和华(1414, 1428节)。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唯独祂带着身体从死里复活,以其整个神性和整个人身或人性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表示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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