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他们进一步说,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赤身露体的人有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展示了他们如何从这些人对婚姻的属灵概念分辨出这一点。这种概念被传给我,大意是:内层的相似性通过良善与真理,因而通过爱与信的联结形成。这种联结的流注向下流入产生婚姻之爱的身体。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以某种属世形像呈现在身体中;当两个人内心彼此相爱,并出于这爱渴望所愿所想和对方一样,以致他们的心智内层能同在并联结起来时,这便是婚姻之爱的形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就这样变成身体里的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其心智的属灵情感是对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的情感,因为心智或思维和意愿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因为发生在人们心智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
4727.“来吧!我们将他杀了”表对关于主之神性人身的教义本质的毁灭。这从“杀”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他们想要杀的“约瑟”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尤指关于祂的神性人身的教导,从前面(4723节)可以看出,该教导是教义所教导的本质真理。众所周知,承认唯信的教会毁灭这本质真理;事实上,在他们当中,谁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他们岂不是厌恶地远离这个观念吗?然而,在古代的众教会,人们都相信将要到世上来的主是一个神性人,并且当被他们看到时,祂被称为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现在仅从以赛亚书引用这段经文:
在旷野有声音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荒野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这些话论及主,并且施洗约翰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这一点从福音书(马太福音3:3;马可福音1:3;路加福音3:4;约翰福音1:23节)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一点同样从主自己的话清楚可知: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祂了;审判在祂。人若对天上地上的权柄,以及审判稍有了解,就能看出,若非主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性,这些话毫无意义。
坚持唯信的信徒不可能知道是什么使人变新,也就是使他成圣,更不知道是什么使主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他们对爱与仁一无所知,而正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使人变新,使他成圣。神性之爱本身使主变成神性。因为爱构成一个人的真正存在,因而是他所过生活的根,或就是他的生活。神性之爱把人塑造成它自己的形像,正如人的灵魂,也就是人的内在和本质自我,可以说将身体创造或塑造成它自己的一个形像;以致它通过身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维行动并拥有感觉。这时,身体可以说是结果,灵魂可以说是拥有目的在它里面的原因;因此,灵魂是身体中的全部,犹如含有目的的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神性之爱的灵魂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主的情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祂的人身一旦被荣耀,就是神性,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主得荣耀后的人身等同于一个世人的人身之人犯了何等大的错误!事实上,这人身就是神性;在天堂,一切智慧、一切聪明,以及一切光都从祂神性人身发出。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圣的;并非从神性发出的神圣并不神圣。
九、星空中的第一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基于耳闻目睹的报告
127.在主的引导下,我被天使带到星空中的一个星球,在那里蒙允许看到这个星球本身,但没有与那里的居民交谈,只与来自该星球的灵人交谈。每个星球的所有居民或所有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都会变成灵人,并留在自己的星球附近。然而,我能从这些灵人那里搜集到有关他们星球及其居民状态的信息。因为当人们离开肉体时,他们会带走自己以前的一切生命和一切记忆。
被带到宇宙中的星球不是指身体,而是指灵被带到或转移到那里。灵通过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被引导,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就像通过空间旅行。生命状态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决定了人们的亲近程度,因为生命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将他们联结起来,而不一致或不同之处则将他们分开。由此明显可知灵里的旅行如何进行,人又如何接近遥远的地方,而本人仍留在原处。
不过,通过内在状态的变化将灵人带出自己的星球,并使这些变化逐渐发展,直至达到一个与他们被带往之人的状态相一致或类似的状态,这是唯有主才能做到的事。因为在往返的过程中,从头至尾必须有持续的指引和预见。这种事若发生在一个肉体仍在自然界,由此受制于空间的人身上,尤其需要主的帮助。那些陷入身体感官,并出于它们思考的人无法被引导相信,这一切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原因在于,身体感官无法理解脱离空间的旅行。但那些出于其灵的感官思考,多少有点远离或退离身体感官的人能被引导相信并理解;因为内在思维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产生空间和时间的事物。因此,接下来有关星空中诸星球的内容是讲给这些人的,而非其他人,除非这其他人是那种能允许自己接受教导的人。死后,人仍保留他对世上一切事的记忆(AC 2476-2486)。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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