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他们进一步说,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赤身露体的人有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展示了他们如何从这些人对婚姻的属灵概念分辨出这一点。这种概念被传给我,大意是:内层的相似性通过良善与真理,因而通过爱与信的联结形成。这种联结的流注向下流入产生婚姻之爱的身体。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以某种属世形像呈现在身体中;当两个人内心彼此相爱,并出于这爱渴望所愿所想和对方一样,以致他们的心智内层能同在并联结起来时,这便是婚姻之爱的形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就这样变成身体里的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其心智的属灵情感是对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的情感,因为心智或思维和意愿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因为发生在人们心智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
7870.“那夜”表他们邪恶的状态。这从“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外什么也没有之时的状态。因为“夜”是“昼”的对立面,“幽暗”是“光明”的对立面,“昼”和“光明”表示真理和良善掌权的状态。因此,“夜”也表示教会的最后阶段;事实上,那时由于没有信或仁,掌权的是虚假和邪恶(参看2353, 6000节)。“夜”也表示完全的荒凉(7776节),以及诅咒(7851节)。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的状态被称为“夜”。倒不是说夜间的黑暗笼罩他们,因为他能看见彼此。但由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状态被称为“昼”,所以虚假和邪恶的状态被称为“夜”。此外,当有一丝天堂之光流入时,地狱就有幽暗存在;因为这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化为乌有,变成幽暗。
诚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之源头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光,因为来世没有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光。但在地狱里的人当中,来自主的光通过理解真理的能力进入。能使他们理解的这种能力仍与他们同在,正如它与每个人同在一样,无论他们多么深深陷入邪恶和虚假之中。但当天堂之光从这种能力进入他们的意愿(他们的意愿就是不想去理解),并从这种意愿进入与他们同在的邪恶和虚假时,对他们来说,天堂之光就转化为类似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如前所述,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因天堂之光而转化为完全的幽暗。地狱就有这种如同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参看1528, 3340, 4418, 4531节);当天堂之光出现时,这光就转化为幽暗(1783, 3412, 4533, 5057, 5058, 6000节)。由此可见,在来世,各人拥有哪种光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是在源于良善的真理上接受指教,还是在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上接受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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