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他们进一步说,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赤身露体的人有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展示了他们如何从这些人对婚姻的属灵概念分辨出这一点。这种概念被传给我,大意是:内层的相似性通过良善与真理,因而通过爱与信的联结形成。这种联结的流注向下流入产生婚姻之爱的身体。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以某种属世形像呈现在身体中;当两个人内心彼此相爱,并出于这爱渴望所愿所想和对方一样,以致他们的心智内层能同在并联结起来时,这便是婚姻之爱的形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就这样变成身体里的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其心智的属灵情感是对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的情感,因为心智或思维和意愿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因为发生在人们心智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
9176.“物主没有与它同在”表如果这真理的良善没有与总体良善一起存在。这从“物主”和“没有与它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物主”是指良善(参看9167节);“没有与它同在”是指没有与总体良善一起存在。此处的情形从前面关于良善中的真理的说明(9154节)可以看出来,即:总体上的一切真理都是在它们的良善之下被排列成秩序。但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借来”的真理,也就是从别人那里所获得的真理(9174节)。这些真理要么伴随自己的良善,要么没有伴随。伴随自己良善的真理是当一个人听闻时,激发他情感的真理;而没有伴随自己良善的真理则不会激发他的情感。与物主同在时的那些或折伤或死的借来事物表示伴随自己良善的真理。而没有与物主同在时的那些或折伤或死的借来事物则表示没有伴随自己良善的真理。这后一种真理的确能被描述出来,但只有那些住在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中的人才能明白。仅凭这个世界的光,也就是属世之光看见的其他所有人会发现这些事无法理解,因为就天上的事物而言,这些人处在幽暗之中。他们若觉得自己真的理解了它们,那么就是在幻觉和物质概念的帮助下来理解的;而幻觉和物质概念只会造成模糊,使事物笼罩在阴影中,而不是照亮它们。只要知道所论述的主题是与自己的良善结合或未结合的真理就足够了。未结合的真是是从别人那里学来,只进入记忆,并作为记忆知识留在那里,在那些以一种总体形式在良善之下被有序排列的真理当中感知不到的真理。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知天使的智慧在于什么样的事物;因为天使不仅明白它们的性质,同时也明白关于它们的无数细节。因此,他们所明白的事物,世人甚至不知道它们存在,更不用说了解了。天使住在天堂之光中,而天堂之光含有无数事物在自己里面,因为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1054.“我看见它”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看见”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或说知道他的性质。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经上就会说主“看见”他,也说主向他“仰脸”。但当他不能重生时,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或向他仰脸,而是说主向他“转眼或掩面”,尽管转离的不是主,而是人。因此,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在这一节,经上没有说“我”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而是说“弓必现在云中”的时候。这适用于主“看见”,如同适用于祂“记念”一样;“记念”在内义上表示怜悯(对此,参看840, 1049; 以及6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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