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6.“我做这事是手洁的”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这从“洁”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洁”是以一个也表示干净和纯洁的词来表达的。“手”论及真理,表示力量,因而表示如此思考的能力(878节)。“我做这事是心正手洁的”之所以表示出于纯真和简单的良善,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如此思考,是因为正是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正是良善使得真理成为真理。当这些按其适当顺序存在时,如此思考的全部能力也就存在了。显然,这些事就体现在这些话中,因为一颗表示良善的正直、完整或完美的心是不存在的,除非纯真在良善里面(如刚才所述),由此使它成为简单的良善。论及真理的无可指摘、干净或纯洁的手是不存在的,除非良善被包含在真理里面,也如刚才所述;也就是说,除非对真理的情感存在。当思考或思维来自这些事物时,它也来自全部能力或力量;能力或力量同样由“手”来表示(878节)。
10337.“他们要作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表源于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些真理将在外在物体中被代表。这从“作我所吩咐的一切”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作我所吩咐的一切”当论及主时,是指照神性真理如此行,因为神性真理被称为主的诫命(参看9417节);“摩西”是指圣言(9372节)。它之所以表示它们将在外在物体中被代表,是因为他们将要作的事物是有代表性的,代表性的物体是外在事物,内在事物呈现在这些事物里面,如同呈现在类型或形象中。他们所要作的代表性物体在接下来的经文(3 1:7-11)中被列出来。至于何为代表,可参看92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457, 9481, 9576, 9577, 10149, 10252, 102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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