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2.“向他施怜悯”表神性之爱在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参看1735, 3063, 3073, 3120, 3875节)。至高意义上所理解的神性本身是爱,完全超出人的理解。一切事物从这爱经由真理而存在并持续存在,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源于本质存在的这神性之爱通过主里面的生命至内层流入祂凭从母亲那里取的这个人身所行的每一件事里面,并将祂的注意力转向通往最终目的的具体目的;这最终目的就是人类可以得救。由于主凭祂里面的神性本身能看到其人身的性质,即:它由于遗传而充满邪恶,故经上说“耶和华向他施怜悯”,以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在每一件事里面。因为神性怜悯无非是对那些沉浸在痛苦中的人(1049, 3063, 3875节),也就是对那些经历试探之人的神性之爱。事实上,经历试探的人会陷入痛苦;在圣言中,“困苦的”主要是指这些人。
3356.“震动”或“移动”之所以表示状态的改变,是因为震动或移动发生在时空之中;但来世没有时空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在来世,一切事物的确看似占据空间,并按时间顺序接踵而来;但时空本身是状态的改变,因为那里的时空是这些状态的产物。所有灵人,甚至连恶灵都十分清楚这一点;他们会把状态的改变强加到别人身上,使他们出现在别的地方,而事实上他们并不在那里。世人从以下事实也能知道这一点,即:人越处于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喜乐的状态,并越处于思维和由此退离肉体的状态,就越不在时间之中。因为当这种状态持续时,他觉得许多小时几乎如同一个小时。这是因为他的内在人也就是他的灵,具有与外在人中的空间和时间相对应的状态。因此,“震动”或“移动”因是时空中的连续事件而在内义上表示状态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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