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5

165.最后,我与这

165.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并且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看上去和世人的一样。他们更不能相信,那时他们会穿着衣服,有房子和住处。这完全是由于以下事实:地球上绝大多数人基于身体感官印象思考,因而不相信无法看见和摸到的任何事物的存在。他们当中很少有人从外在感官印象退出,然后转向内在印象,从而被提升到能觉察这类内在印象所在的天堂之光。正因如此,他们对于他们的灵魂或灵是一个人没有任何概念,反而认为它就像风,空气或含有某种生命之物的无形气息。这就是为何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的末了才能复活的原因;他们将这世界的末了称为最后的审判,并认为,他们的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分散到四风中,但仍能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和灵重新联合。

我补充说,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我所说过的,那些基于外在感官印象思考的人,若不通过重新进入他们在世时所携带的肉体,就无法对他们那以人的形式作为一个人活着的灵魂或灵形成任何概念。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会因无法理解而发自内心拒绝复活和永生的教义。不过,关于复活的这种思维有这样一个好处:他们信死后的生命。其结果就是,当他们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不再像以前那样基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基于感官印象进行思考时,就会相信他们死后立即复活。

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他们希望死后怎样在那里生活,并把他们有关最后审判的教义抛到一边。我告诉这些灵人,我如何好几次惊讶地发现:当那些有信仰的人谈论死后的生命,以及他们即将死去或已经死去的朋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都认为他们的朋友死后立即活着,或像人一样活着。可就在他们开始谈论最后审判的那一刻,这种观念就变成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他们认为这肉体必与他们的灵魂重新联合。

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就是一个灵;身体及其所有部位的生命皆来自灵,而非身体本身。他们不知道,灵才是真正的这个人,并具有人的形式,只是不为肉眼所见,但能被灵眼看见。也正因如此,当人之灵的视觉通过移除肉体视觉而被打开时,天使就会作为人被看见。天使就这样向古人显现,如圣言所述。我曾与一些灵人有过几次交谈,这些灵人在世为人时我就认识他们。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他们闻听此言,一想到与肉体结合,就远远地跑开了,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感到震惊。

属天的奥秘 #9156

9156.“为一切过

9156.“为一切过犯”表任何伤害和任何损失。这从“过犯”的含义清楚可知,“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因而伤害或除灭它的一切,因而是指对它造成的任何伤害和它的任何损失。在圣言中,邪恶(evils)有时被称为“罪”(sins),有时被称为“罪孽”(iniquities),有时被称为“过犯”(transgressions);但这几个术语的具体含义若不凭借内义,就不明显。那些违背信之真理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过犯”;那些违背信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孽”;那些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行为或邪恶被称为“罪”。头两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而后一种行为或邪恶是从一个败坏的意愿发出的。如在大卫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净,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承认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篇51:2, 3)
  “罪孽”表示违背信之良善的邪恶;“罪”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由于“过犯”是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发出的,因而凭信之真理被认识到了,所以经上说“我承认我的过犯”。
  又: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和我的过犯。(诗篇25:6-7)
  “罪”表示源于一个败坏的意愿的邪恶;“过犯”表示源于一个扭曲的理解力的邪恶。以赛亚书:
  看哪,你们因罪孽被卖,你们的母亲因过犯被休。(以赛亚书50:1)
  “罪孽”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良善的邪恶,“过犯”表示违背教会的信之真理的邪恶;“母亲”是指教会,当它背离信时,经上就说它被休。弥迦书:
  这都因雅各的过犯,以色列家的罪。雅各的过犯是什么呢?岂不是撒马利亚?她是锡女子之罪的开始;以色列的过犯在你那里发现。(弥迦书1:5, 13)
  此处“罪”同样表示违背仁与爱之良善的东西;“过犯”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东西;因为“撒马利亚”表示一个信被扭曲的教会,这段经文中的“以色列”也是。
  “过犯”因是指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故也描述了“去到另一边”和“背叛”。在原文,这个词用来描述这些行为,这明显可见于大卫诗篇:
  他们许多的过犯把他们逐出,因为他们背叛了你。(诗篇5:10)
  当人们叛逃到另一边时,经上就用“背叛”这个词。以赛亚书:
  你们岂不是过犯所生的儿女、虚谎的种呢?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在河中杀了儿女。(以赛亚书57:4-5)
  “过犯”表示违背信之真理的邪恶,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过犯所生的儿女”是指摧毁信之真理的虚假;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虚谎的种”,因为“虚谎”表示虚假(8908节)。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明中间欲火中烧”,以此在内义上表示出于虚假的敬拜,“神明”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青翠树”表示由于一种扭曲的理解力而对虚假的觉知(2722, 4552节);又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你在河中杀了儿女”,以此表示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灭绝;因为“杀”表示灭绝;“儿女”或“儿子”表示信之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2813, 3373节);“河”表示虚假(6693节)。
  

属天的奥秘 #7770

7770.“叫他们男

7770.“叫他们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金器银器”表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必从属于教会的恶人那里被夺走,并赐给属于教会的善人。这从“银器和金器”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器和金器”是指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参看1551, 1552, 2954, 5658, 6112节);“器(皿)”是指记忆知识(3068, 3079节)。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器皿,因为它们包含它们。有人以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是信之真理和良善本身;但它们并不是。构成信的,是对真理或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流入记忆知识,如同流入它们的器皿。向埃及人要这些东西表示夺走它们,并将它们归与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为何在前面的章节(3:22),经上说他们要“掠夺埃及人”;在后面的章节(12:36),经上说他们要“掠夺他们”。经上之所以说“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是因为“男人”关乎真理,也表示真理,“女人”关乎良善,也表示良善。
  至于此中情形如何,可参看对出埃及(3:21)的解释(6914-6917节)。这段解释说明,那些属于教会,认识信的奥秘,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本身被转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那里。至于这种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可参看前文(6914节)。这些事由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主对那去把一千藏在地里的人说,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十千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25, 28-30;路加福音19:24-26)
  在马太福音中还有类似的话: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4-25)
  原因在于,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邪恶的目的或功用,而善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知识或认知是一样的,但人把它们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却赋予它们具体的品质。这些知识或认知好比世俗的财富,一个人把财富投入良善的目的或功用,而另一个人则把它们投入邪恶的目的或功用;因此,各人财富的性质取决于他将财富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这段解释还说明,恶人所拥有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就像这些财富一样,能为善人所拥有,并服务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由此可见,以下吩咐代表什么,即:以色列人要向埃及人要银器和金器,要由此抢劫和掠夺他们。耶和华永远不会吩咐这种抢劫或掠夺,除非它代表灵界的这种事。
  以赛亚书中所写的就表示类似的事:
  推罗的货财和淫资最后必归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但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以赛亚书23:18)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货财”和“淫资”是指被投入邪恶目的或功用的知识或认知;“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要被赋予将它们投入良善目的或功用的善人。
  弥迦书中所写的也是如此:
  锡安的女子哪,起来踹吧!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你必打碎多民。我将他们的获利献与耶和华,将他们的财富献与全地的主。(弥迦书4:13)
  “打碎多民”表示使他们荒凉;“被献与耶和华和全地的主的获利”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大卫将他从所治服的各族所得来的金银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就是从亚兰、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亚玛力人所夺来的,以及从哈大底谢所掠之物(撒母耳记下8:11-12);所罗门把他父分别为圣的东西放在耶和华殿的宝库里(列王纪上7:51)也包含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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