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6

166.此外,我还看

166.此外,我还看到他们在这个星球上的居所。这些居所是长长的矮房子,照着所划分房间的数量而在两侧各有窗户。屋顶呈拱形,尽头两边各有一扇门。他们说,这些房屋是用泥土建的,屋顶铺有草皮。窗户是用草线制成的,这些草钱被编织起来,以便光能照进来。我还看到一些孩子。他们说,他们的邻居来拜访他们,尤其为了自己的孩子,以便这些孩子能与其他孩子在其父母的视线和看顾之下做伴。田地也出现了,它们因庄稼快要成熟了而正在发白。我还被指示这种庄稼的种子或谷粒,它们类似中国的小麦。我们又看到由这种谷粒做成的面包,尺寸很小,呈四方形。那里也有长满青草的平原,里面有鲜花,以及果实像石榴的树木;灌木也有,但不是葡萄树,所结的浆果可以酿酒。

属天的奥秘 #7474

7474.“不容百姓

7474.“不容百姓去”表他们不会离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这从“容去”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容去”是指离开;以色列人,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
  至于此处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既有一个内在部分,也有一个外在部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处在教会的内在部分,而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则处在教会的外在部分。处于仁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对邻之仁来看待信之真理的人;而处于信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信来看待仁,因而出于属信的服从,也就是说,因为信就是如此吩咐的,而非属仁的情感而行善的人。以色列人在此所代表的,正是这些人,因为他们就是在来世被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所侵扰的人。那些处于属仁的情感之人不可能被如此侵扰,事实上,沉浸于虚假和邪恶的灵人无法靠近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因为主就在这良善里面。
  即便他们受到侵扰,这种侵扰只涉及幻觉和表象,使他们相信非真实的东西是真实的,以及诸如他们的教会当作真理,其实并非真理来教导的那类事物。在来世,这些人愿意弃绝虚假,领受真理;原因是,仁之良善是真理的接受者,因为它热爱并渴慕真理。
  由于频繁提到侵扰,所以有必要阐明何为侵扰及其性质。侵扰是通过引入反对真理的虚假实现的;不过,对那些遭受这种侵扰的人来说,这些虚假被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一种流注驳倒。那些经历自己的虚假荒凉之人就被保持在这种状态,直到他们吸收信之真理,逐步吸收更内在的真理。他们吸收这些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侵扰当中解脱出来。侵扰不是试探,因为试探的发生伴随着良心的痛苦。经历试探的人被保持在诅咒的状态,这会给他们带来痛苦和悲伤。
  由此明显可知,在来世,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所经历的荒凉是何性质。这些荒凉是虚假的荒凉。但对那些未处于信之良善,只是处于记忆中的某个信之真理,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来说,荒凉是真理的荒凉。那些经历虚假荒凉的人逐渐吸收信与仁之真理与良善;而那些经历真理荒凉的人则逐渐脱去真理,披上属于他们生活的邪恶。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荒凉和荒废是什么意思。
关于火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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