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10154.“作他们的神”表在教会里主的同在,以及祂进入真理的流注。这从“作他们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他们的神”是指主的同在和祂进入真理的流注,进入真理是因为在旧约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主都被称为“神”,凡论述良善的地方,都被称为“耶和华”。这也解释了为何天使被称为“神”,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还解释了为何在原文,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因为真理很多,但良善只有一个(马太福音19:16, 17)。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主都被称为“神”,凡论述良善的地方,都被称为“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天使被称为神,是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4295, 4402, 7268, 7873, 8192, 8302, 8867, 8941节);在圣言中,主就是耶和华(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主被称为“永恒的父”,以及神,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5)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要称为以马内利,就是神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马太福音1:23)
“我要作他们的神”在此表示主的同在和祂进入真理的流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示主的同在和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会论述真理,因为天堂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参看9263, 9314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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