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7

167.他们的太阳在

167.他们的太阳在我们看来是一颗星星,但在那里显为火焰色,有我们太阳的四分之一大。按我们地球上的天数来算的话,他们一年约有200天,一天15小时。这个星球本身是星空中最小的星球之一,方圆不到500德国里。这些观察是天使们通过对比在我或我的记忆里所看到的有关我们地球的事实作出的。他们以天使的观念得出这些结论,天使的观念使他们能立刻根据别处的空间和时间精确测量出空间和时间。天使的观念因是属灵的,故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

注:1德国里相当于6.64英里。

属天的奥秘 #10329

10329.“看,我

10329.“看,我已经按名召犹大支派中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表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教会将在他们当中建立。这从“按名召”的含义和“比撒列”的代表清楚可知:“按名召”是指选择这样的人,即合适的人选,如下文所述;“比撒列”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比撒列在此之所以代表这些人,是因为他来自犹大支派,而该支派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关于犹大及其支派的这层含义,可参看前文(3654, 3881, 6363, 6364, 8770节)。至于比撒列的父亲乌利和祖父户珥代表什么,这从属天良善的产生方式清楚看出来。它是从属天层面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产生的。所以这两个人表示这些教义,“户珥”代表真理的教义(参看9424节)。
  那些只专注于圣言字义,并且在历史部分比在先知书部分更专注字义的人当被告知,这两个人的名字表示这类事物时,可能会感到很惊讶;但那些熟悉圣言本质的人则不会吃惊。因为圣言在每个细节上都拥有属灵之物。实际的人名和地名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除非它们用来表示教会和天堂的真实事物;因为这些事物是属灵的。由此可推知,此处这两个名字同样表示属灵事物。圣言中的名字用来表示属灵事物或真实事物(参看1224, 1264, 1888, 4442, 5095, 5225, 6516节);这些名字不会进入天堂,只有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才能进入(1876, 10216, 10282节)。
  “按名召”之所以表示选择这样的合适人选,是因为“名”在不考虑一个实际的人的情况下,表示某种事物的本质或品质,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名”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名”表示某种事物的本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4-3011, 3421, 6674, 6887, 8274, 8882, 9310节);没有“名”这个名词的动词“召”具有相信的含义(3421, 3659节);而“按名召”表示选择(8773节)。
  耶和华在此按名召这两个人,即犹大支派的比撒列和但支派的亚何利亚伯,去执行在西乃山上吩咐给摩西的工作。“比撒列”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亚何利亚伯”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部分,而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则在它们的末后和最低部分。因此,这两个人表示教会能建在其中的整体上的所有人;因为首先的和末后的,或最内层和最外层表示所有人或所有事物。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将要建立的教会;这就是为何经上按名提到这两人,他们表示教会能建在其中的所有人。“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10044节);“但支派的亚何利亚伯”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在天堂或教会的末后和最低部分的人,可参看下文。由此明显可知,“我已经按名召犹大支派中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教会将在他们当中建立。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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