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19.本章首先论述了变成神性的主的理性,该理性由以撒来代表;然后论述了与祂分离的纯人类理性,该理性由埃及人夏甲的儿子来代表;接着论述了属灵教会,该教会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得救,由夏甲和她的孩子来代表。现在论述的主题是要服务于该教会的信之教义,即:基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纯人类理性观念与它联合,这些观念由“亚比米勒和非各”来代表,这种联合则由亚伯拉罕与他们所立的“约”来表示。这些理性观念都是来自人类起源,而非神性的表象。它们之所以与信之教义联合,是因为没有它们,属灵教会就不能理解教义,因而不会接受它。如前所示(2715节),与属天教会成员相比,属灵教会成员住在模糊中;因此,教义被笼罩在诸如符合人类的思维和情感,并且没有激烈冲突到神性良善无法在其中为自己找到某种器皿地步的那类表象中。由于26章(3356-3471节)会再次论述亚比米勒和一个约(不过,这约是他与以撒立的),内义上的主题则是第二次添加到信之教义上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所以我只是概述一下关于这个主题的内义内容。该主题在对26章的解释中会变得更清楚。
3241.“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表示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从“底但”的代表清楚可知,“底但”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严格来说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3240e节)。它们是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底但的这三个儿子尤表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至于每个儿子表示什么,这的确可以告之,却不能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因为别的地方再没有提到这些名字。
主的国度包含无数种良善和真理;但这无数种仍构成一个天堂。事实上,这些不同种类如此之多,以至于没有哪两个社群是一模一样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两个社群拥有一样的良善和真理(684, 685, 690节)。在该国度,一个天堂是由许多不同事物或部分构成的;主以这种方式安排这些事物或部分:它们都和谐一致。多个的这种一致或和谐是由主通过使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实现的,或说主因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在它们当中创造了和谐或一致(551节)。此处的情况类似人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其中没有哪两个是一模一样的。然而,尽管它们彼此各不相同,却仍构成一体;这是因为它们都追溯到一个灵魂,并通过这个灵魂追溯到天堂,因而追溯到主。事实上,凡与主无关的,什么都不是。由此可见,真理和良善在种类上的不同是数不胜数的。在属灵教会中,它们的种类,事实上最总体的种类,由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孙来表示。
属灵教会成员不像属天教会成员那样对良善和真理拥有感知,而是承认他们所学到的东西是真理。因此,他们不断争论真理,推理它们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教会所支持的教义,称其为真理。这就是如此多不同的源头。此外,大多数人都基于表象和谬误或错觉得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结论,这个人以这种方式得出结论,那个人以那种方式得出结论;却没有人出于任何感知得出结论,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感知。由于他们的理解力在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如此昏暗,所以在最重要的一点,即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和神圣发出上产生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属天人感知到,这些不是三,而是一;但属灵人却住在三的观念中,尽管他们愿意认为它们是一。既然在这最重要的一点上都存在纷争,那么显而易见,教义事物上的差别和不同一定是数不胜数的。由此可知此处提到的这些人的名字所表示的衍生物来源于何处。不过,尽管在教义事物上存在如此多的差别和不同,也就是存在如此多的衍生物,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仁爱是教会的本质或基本要素,或也可说,当所有人都视生活为教义的目的时,也就是当所有人都去问一个教会成员当如何生活,而不是问他的观点是什么,或他是怎么认为的时,它们仍一起形成一个教会。因为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生活的良善,而非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而被主分配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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