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7

167.他们的太阳在

167.他们的太阳在我们看来是一颗星星,但在那里显为火焰色,有我们太阳的四分之一大。按我们地球上的天数来算的话,他们一年约有200天,一天15小时。这个星球本身是星空中最小的星球之一,方圆不到500德国里。这些观察是天使们通过对比在我或我的记忆里所看到的有关我们地球的事实作出的。他们以天使的观念得出这些结论,天使的观念使他们能立刻根据别处的空间和时间精确测量出空间和时间。天使的观念因是属灵的,故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

注:1德国里相当于6.64英里。

属天的奥秘 #3355

3355.“地震”在

3355.“地震”在内义上表示教会状态的一个改变,这一点从“地”和“震(动)”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566, 662, 1066, 1068,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节);“震(动)”或移动是指状态的一个改变,在此是指在教会的事物,即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改变。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逃避恐惧声音的必坠入陷坑;从陷坑中间爬上来的必被网罗缠住。因为水闸从高处都开了,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全然粉碎;地剧烈震动;地要摇摇晃晃,好像醉酒的人。又摇来摇去,好像茅屋。它的罪过在其上沉重,它必塌陷,不能复起。到那日,耶和华在高处必察罚高处的军队,在地面上必察罚地面上的列王。(以赛亚书24:18-21)
此处很明显,“地”是指教会,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当良善和真理不再为人所知时,经上就说它的“根基震动”,而教会本身也“全然粉碎,剧烈震动,摇摇晃晃,又摇来摇去”。“地面上的列王”是指真理,在此是指将要招致惩罚的虚假。“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1672, 2015节);“地面或土地”(ground)和“地”(earth)一样,表示教会,但也有区别(参看566, 1068节)。
又:
我必使人比精金还珍稀,使人比俄斐的金更珍稀。因此,在万军之耶和华的震怒中,在祂发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憾,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2-13)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审判之日,“地”明显表示教会,当它经历状态的改变时,经上就说它“摇憾,离其本位”;“位(置)”或地方表示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 2625, 2837节)。又:
这不是那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它的城邑的人吗?(以赛亚书14:16-17)
这论及路西弗。“地”表示教会,当人声称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是他自己的时,经上就说他“战抖”。“列国”是指教会所知道的真理(参看1672, 2547节)。
以西结书:
当歌革上到以色列地的日子,我的震怒在我的怒气中升起;我在妒恨和怒火之中说,到那日,以色列的地面上必有大地震。(以西结书38:18-19)
“歌革”表示与内在分离,从而变成偶像崇拜的外在敬拜(1151节)。“以色列地”和“以色列的地面”表示属灵教会,“地震”表示其状态的改变。约珥书:
地在祂面前震动,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这也论及最后审判之日。“地震动”表示教会的一个改变状态;“日月”表示爱之良善及其真理(1529, 1530, 2441, 2495节),当良善和真理不再被承认时,经上就说它们“昏暗”;“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2495, 2849节)。诗篇: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震动,山的根基也颤抖摇撼。(诗篇18:7)
“地就摇撼震动”表示当教会败坏时,它的状态。
启示录:
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2-13)
此处“地震,日,月,星辰”的含义和前面约珥书中的一样。又:
正在那时候,大地震发生了,那城的十分之一倒塌了,因地震而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启示录11:13)
所有这些经文清楚表明,“地震”实际上表示教会状态的一个改变;“地”在内义上只表示教会。既然“地”是指教会,那么很明显,将要取代先前的天与地的新天与新地(以赛亚书65:17; 66:22; 启示录21:1)只表示一个内在和外在的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节)。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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