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2.“他说,你们平安,不要害怕”表一切安好,让他们不要绝望。这从“平安”和“不要害怕”的含义清楚可知:“平安”是指一切安好,如下文所述;“不要害怕”是指让他们不要绝望。因为内义论述的主题是状态的变化,即:他们不再凭自己的能力获得真理,并通过真理获得良善;但主仍赐予他们真理。他们因以为如此他们就会丧失其自我,因而丧失自由,进而丧失生活的全部快乐,故陷入绝望;这从之前发生的事明显看出来。正因如此,“不要害怕”在此表示让他们不要绝望;因为害怕是由种种原因造成的(参看5647节),因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含义。
“平安”之所以表示一切安好,是因为平安是至内在的核心,因而是在天上每一个事物中占主导地位的东西。事实上,在天上占主导地位的平安就像地上的春天,或黎明。当春天或黎明来临时,打动人感觉的,不是那时所发生的可感知的变化,而是普遍盛行的愉悦;它流入所感知的一切事物,不仅使感知本身充满这种愉悦,还使每一个物体也充满愉悦。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所提到的“平安”是什么意思,如在祝福时:
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6)
以及其它地方。几乎人人都以为平安就在于避开敌人的安全,以及家里和同伴之间的安宁。然而,此处所指的,并不是这种平安,乃是无限超越它的另一种平安,即刚才所描述的那种天上的平安。没有人能被赐予这种平安,除非他被主引导,住在主里面,也就是住在天堂里,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当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被除去时,天上的平安就会流入。这些欲望会夺走平安,因为它们侵扰人的内层,最终使他认为安息就在于不安,平安就在于烦恼,因为他的快乐在于恶欲。只要人受制于这些欲望,他绝无可能知道何为平安;事实上,在此其间,他以为这种平安一文不值,什么也不是。若有人说,当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被除去时,这种平安是可以感觉到的,他就会嘲笑这种观念,因为他认为平安在于邪恶的快乐,而这种快乐是平安的对立面。
由于这就是平安的性质,即它是一切幸福和祝福至内在的核心,因而是在每一个事物中普遍占主导地位的,所以古人常说“愿你平安”,意思是愿一切安好;或问人们是否“有平安”,意思是他们一切还好吗?关于平安,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即:在天堂,平安就像地上的春天和黎明(1726, 2780节)。平安在至高意义上就是主,在代表意义上则是主的国,以及从至内在感染良善的主之神性(3780, 4681节)。一切不安都是由于邪恶与虚假,而平安则是由于良善与真理(3170节)。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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