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0.谁都能清楚看出,良善和真理是人的真食物,因为人若没有它们,就没有生命,而是一个死人。当一个人的灵性死亡时,喂养其灵魂的食物就是来自邪恶的快乐和来自虚假的愉悦,而这些都是死亡的食物。这些快乐和愉悦也来自肉体、世俗和属世的事物,这些事物也根本没有生命在里面。此外,这种人不知道何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每当圣言提到“食物”或“饼”时,他都以为指的是供给肉体的食物。如在主祷文中有这样一句话:“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他只想到滋养肉体的食物。有些人想得更远,声称这话还包括其它身体所需,如衣服、金钱等等。他们甚至会强烈否认所指的是其它任何食物,尽管他们清楚看到前后的话仅涉及属天和属灵的事物,并且论及的是主的国度;他们也能明白,主的圣言是属天和属灵的。
从这个和其它类似例子足以清楚看出,今天的人何等肉体化!就像犹太人,他只愿以最粗俗、最物质化的方式接受圣言中所说的一切。主自己清楚教导了祂所说的“食物”和“粮”(bread,或译为饼,食物等)是什么意思。论到“食物”,祂在约翰福音中这样说:
耶稣说,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论到“粮”,祂说:
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生命之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9-51, 58)
甚至今天还有人像这种人,他们听到这些话,就声称:
这话甚难,谁能听呢?一些人就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约翰福音6:60, 66)
主对这些人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水也一样,水表示信的属灵事物,论到水,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耶稣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3-14)
但今天有些人就像在井边与主说话的那个妇人,她回答说:
先生,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来这里打水。(约翰福音4:15)
在圣言中,“食物”只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也就是对主的信,以及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哀歌:
敌人将手伸在耶路撒冷的一切可喜之物上;因她看见列族进入她的圣所;论到他们,你曾吩咐,他们不可入你的会中。所有的人民都叹息,寻求食物;他们用可喜之物换食物,要恢复灵魂。(耶利米哀歌1:10-11)
此处所指的,只是属灵的食物,因为主题是圣所。又:
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祭司和长老在城中断了气,因为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刷新他们的灵魂。(耶利米哀歌1:19)
此处意思也一样。诗篇:
它们都仰望你按时给它们食物。你给它们,它们便拾起来;你张手,它们就饱享美物。(诗篇104:27-28)
这同样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
以赛亚书: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你们也要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此处“酒”和“奶”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饮品。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祂要吃奶油与蜂蜜,好知道弃恶择善。因为出的奶丰富,他就可以吃奶油;凡在陆地中间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14-15, 22)
此处“吃奶油与蜂蜜”表示接受属天-属灵之物,“所剩的人”表示余剩,关于余剩,玛拉基书也提到:
你们要将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宝库,使我家有食物。(玛拉基书3:10)
“十分之一”表示余剩。关于“食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56-58, 276节)。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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