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0.“鸽子”表示与要重生的人同住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这从圣言中的“鸽子”,尤其落到受洗时的耶稣身上的鸽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如马太福音中所提到的:
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看哪,天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马太福音3:16; 约翰福音1:32; 路加福音3:21-22; 马可福音1:10-11)
此处“鸽子”只表示信的神圣;“受洗”本身表示重生;因此,这也表示与将要兴起的新教会同住的信之真理和良善,人们通过被主重生接受这真理和良善。
类似事物由在犹太教会被献为祭物和燔祭的雏鸽或斑鸠来代表并体现;如相关经文所提到的(利未记1:14-17; 5:7-10, 12:6, 8, 14:21, 22, 15:14, 29, 30; 民数记6:10, 11; 路加福音2:22-24),这一点从刚才所提到的这几处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以下事实谁都能理解,它们具有这种含义,即:它们必代表某种事物。否则,它们将毫无意义,也毫无神性可言,因为教会的外在之物是没有生命的,而是靠内在之物存活,而这内在之物靠主存活。
“鸽子”一般表示信的理解力的概念(intellectual concepts),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何西阿书:
以法莲好像一只愚蠢无心的鸽子;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何西阿书7:11)
论及以法莲:
他们必如鸟儿从埃及战兢而来,又如鸽子从亚述的陆地来到。(何西阿书11:11)
此处“以法莲”表示一个有聪明的人,“埃及”表示一个有知识的人,“亚述”表示一个理性的人,“鸽子”表示属于信的理解力的概念之物;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属灵教会的重生。诗篇:
耶和华啊,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9)
“野兽”表示没有仁爱的人;“斑鸠的灵魂”表示信之生命。可参看前面关于鸟的阐述和说明(40, 776, 777, 778节),即:鸟表示理解力的事物。温驯、无害、美丽、洁净和有用的鸟尤表理解力中真理和良善的观念;而凶猛、有害、丑陋、不洁和无用的鸟,如此处与鸽子对立的乌鸦,表示对立面,即虚假。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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