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28.“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表甚至属灵良善的真理与神之真理的结合。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挨近”和“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在天堂之下与天堂里的神性之真理结合的神之真理,因而是指一种中间类型的真理(参看8760, 8787, 8805节),因此是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这种真理是在天堂之下的神之真理,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就处于这种真理,而摩西作为该教会的首领则代表这真理(7041节);“挨近”是指结合,因为挨近神性就是与祂结合;“幽暗”是指存在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中间,以及摩西被立为其领袖的那百姓中间的神之真理。神之真理对这教会和百姓来说之所以是幽暗,是因为这二者在神之真理方面都未处于任何光。
首先,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以为他们处在光中。然而,就神之真理而言,他们其实处在模糊之中,甚至处在幽暗之中,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没有任何能使他们明白教会所说的是不是真理的内在觉知;他们知道它是真理,仅仅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凡教会所说的,他们都坚定接受,或自行确认,无论它是假是真。凡对神之真理缺乏任何内在觉知的人都陷入幽暗,或也可说,神性真理在他看来就是幽暗。例如,属灵教会成员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圣言内义的存在;即便他们相信它的存在,那也不是出于对事情就是如此的任何内在觉知,而是出于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说服。
另举一例。属灵教会成员会说,信是得救的唯一手段,甚至无需仁及其善行。他们之所以相信这一点,是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他们也没有达到这样一种觉知的亮光,以至于自己能看到信只存在于仁所在之地,或这一个属于那一个,如同婚姻中的配偶互相属于彼此;因此,仁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为它与良善是一致的。这也表明属灵教会处于何等的模糊或幽暗之中。他们因处于这种幽暗之中,故将教会分为许多不同的教会,和关于信之真理的多种教义一样多;如果他们处在光中,这种情况将永远不会出现。因为处在光中的人从不怀疑,更不会否认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一切信之真理都建立在它们上面。同样,他也从不怀疑依赖于这条律法,并被称为信之真理的其它一切真理。这些事在前面有更清楚的说明(2708, 2715,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6289, 6427, 6865, 6945, 7233节)。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连智慧的第一道门槛,或那些属于属天教会之人所在的第一道光线都达不到(参看2718, 3833, 6500节)。
经上说摩西在挨近神时进入幽暗的另一个原因是,摩西作为一个领袖代表以色列和犹太人民,而他们在内在真理上陷入如此的幽暗,以至于完全不知道它们;因为他们认为敬拜的一切和一切神性事物都在于外在事物。这就是为何对他们来说,神性是幽暗;因为众所周知,神性从不住在黑暗或幽暗中,而是住在光中,因为神性就是光本身。因此,当神性被称为“幽暗”时,它是相对于那些没有住在任何光中的人来说的;事实上,构成天堂之光的神性真理向他们只显为这种黑暗;因为他们不信神性真理,甚至否认它们。神性照着各人生活和信仰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因此,祂向那些住在光中的人显为光,向那些住在幽暗中的人显为幽暗。以色列和犹太人民就具有这种品质(参看3479, 3769, 4281, 4293, 4307, 4314, 4316, 4433, 4680, 4825, 4832, 4844, 4847, 4865, 4903, 6304节);并且主在西乃山上照着他们的品质而向他们显为烟、密云、幽暗(1861e, 6832, 8814, 8819节)。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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