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内义
9713.出埃及记27:1-8.你要用皂荚木作祭坛,长五肘,宽五肘;这坛要四方的,高三肘。要在祭坛的四拐角上作角,角要与坛接连一块,用铜把坛包裹。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又作铲子、盘子、肉锸子、火鼎;坛上一切的器具都用铜作。要为坛作一个格栅,一个铜作的网,在网上,在它的四边上作四个铜环。把网从下面安在坛的围腰底下,使网直达坛的半腰。又要为坛作杠,就是皂荚木的杠,用铜包裹。这杠要穿在环子内,这杠要在坛的两边,用以抬坛。要用空心板作坛,你在山上怎样看到的,就怎样去做。
“你要作祭坛”表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一个代表。“用皂荚木”表公义。“长五肘,宽五肘”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这坛要四方的”表因此而为公义之物。“高三肘”表就层级而言的完整或完全之物。“要作角”表能力。“在祭坛的四拐角上”表这能力的各个方面。“角要与坛接连一块”表这能力必须来自良善。“用铜把坛包裹”表良善的一个代表。“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表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又作铲子、盘子、肉锸子、火鼎”表充当容器并服务于各种功用或目的的记忆知识。“坛上一切的器具都用铜作”表它们都必须由良善形成。“要为坛作一个格栅,一个网”表感官层,也就是最末和最低层。“铜作的”表这也必须由良善形成。“在网上作四个铜环”表良善的气场,一个联结通过该气场实现。“在它的四边上”表处处。“把网从下面安在坛的围腰底下”表在最末和最低层面的感官层。“使网直达坛的半腰”表感官层的延伸。“又要为坛作杠”表将某种事物保持在一种良善状态中的能力。“就是皂荚木的杠”表公义的良善,以及源于这良善的能力。“用铜包裹”表良善的一个代表。“这杠要穿在环子内”表神性良善的气场的能力。“这杠要在坛的两边”表真理所源于的良善的能力和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用以抬坛”表产生并保持存在。“要用空心板作坛”表适用。“你在山上怎样看到的,就怎样去做”表与天上神性事物的对应关系一致。
1838.“亚伯兰沉睡了”表示那时教会处于黑暗,这从“沉睡”的含义清楚可知。相对于“清醒”,“沉睡”是指一种黑暗的状态;该状态在此被归于亚伯兰所代表的主。沉睡或一种黑暗的状态不是临到了主,而是临到了教会。这种情形和来世的一样;在来世,主始终是太阳,即光本身;但在那里的恶人面前,祂显为黑暗,因为主照着各人的状态显现。因此,本节谈论的是处于一种黑暗状态之时的教会。
以荒废、惩罚和定罪为例: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它们都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们都属于教会成员,是他自我荒废、惩罚和定罪。在人看来,似乎是主在使人荒废,惩罚和定罪;由于表象是这样,所以经上照着表象这样说。人若不通过表象被教导,就根本不允许自己被教导。凡违背表象的东西,他既不相信也不明白,除非等到以后他拥有判断力,并被赋予仁之信的时候。
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当它处于黑暗状态时,主在教会成员眼里如此模糊,以至于他们看不见祂,也就是说,不承认祂。然而,变得模糊的,根本不是主,而是人,尽管主渴望在人里面并与他同在。尽管如此,模糊仍被归于主。这里的“沉睡”也是如此,它表示教会的一种黑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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