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10298

10298.“你要把

10298.“你要把它作成香”表由它们构成的敬拜。这从“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感恩、崇拜、祷告的行为和类似的敬拜形式,它们从内心发出进入思维和言语(参看9475节)。香的“烟”表示一种提升(10177, 10198节),“香味”表示愉悦的感知和接受(参看10292节提到的地方)。
  由于此处描述的是“香料的香”所表示的对神的敬拜,而制备香的香料表示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不同种类的真理,所以在此必须简要说明这种敬拜是怎么回事。不过,若不了解人的本性,揭开这个奥秘是不可能的。人之为人不是凭他的脸,甚至也不是凭他的言语,而是凭他的理解力和意愿。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众所周知,他出生时,既没有理解力的任何东西,也没有意愿的任何东西;他的理解力和他的意愿自童年早期起就在逐渐形成。他以这种方式被作成一个人,他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在他里面所形成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通过真理形成,意愿通过良善形成,以致他的理解力无非就是一堆与真理有关的观念,而他的意愿无非是对诸如被称为良善的那类事物的情感。由此可推知,一个人无非就是形成他的这两种官能的真理和良善。
  其身体的每一个和所有部分都与它们相对应,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身体会对理解力所思想的和意愿所意图的即刻作出反应。因为他的口照着他的思维说话,他的脸照着他的情感变化,他的身体照着从这二者所接受的信号做出动作。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完全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的样子,因而是他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真理构成他的理解力,良善构成他的意愿;或也可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他自己的良善。
  这一点在灵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无非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当作为世人在世上时,他们就披上了这些真理和良善。不过,他们仍是人的形式,因此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的品质从他们脸上闪耀出来,这也体现在他们说话的语气和感觉上,体现在他们的动作举止上,尤其体现在他们说话时所用的话语上。因为构成他们言语的话语与世人所用的不同,而与他们的真理和良善完全和谐一致,并且如此和谐一致,以至于它们自然而然地从它们流出。灵人和天使在彼此交谈时所用的,就是这种言语。就其灵而言,人活在世上时也使用类似的言语,尽管那时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的思维是由这类观念构成的,正如一些称这些观念为非物质和知识的学者所观察到的。死后当此人变成一个灵人时,这些观念就会变成话语。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一个人无非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他自己的良善。正因如此,一个人依旧是他所变成的那种真理和良善。“他所变成的那种真理和良善”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他所变成的那种虚假和邪恶;因为恶人称虚假为真理,称邪恶为良善。
  人们若要知道对神的敬拜是怎么回事,就必须充分了解这个奥秘。不过,除此之外还需要知道另外一个秘密,即:整个人就存在于从此人的意愿发出的一切思维观念里面。这也可从第一点推知,因为一个人所思想的源于真理,他所意愿的源于良善,这真理和良善就是他自己。事实的确如此,这从下面的经历可以看出来:天使一察觉一个世人所拥有的一个观念,或一个灵人所拥有的一个观念,就立刻知道这个世人或这个灵人的品质。
  之所以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由香料制成的香所表示的对神的敬拜是怎么回事,即:整个人就存在于其敬拜的每一个部分里面,因为构成他的真理和良善就存在于它里面。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四种香料,它们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或说真理的一切层面。由此也可推知,无论你说对神的敬拜由这些真理和良善构成,还是说此人由它们构成,意思都一样;因为如前所述,整个人就存在于构成其敬拜的每一个思维观念里面。
  

属天的奥秘 #4444

4444.“听见这事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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