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10579

10579.“因为没

10579.“因为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表神性本身的本质只有通过天堂里的主才能被看到。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从来没有人见过耶和华父,但当祂被看见时,被看见的那一位是主,因为主就是耶和华的面。从来没有人见过耶和华父,这一点从主自己在这些经文中的话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嗓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当耶和华父被看见时,被看见的那一位是主。主也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7, 8)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在了。(约翰福音8:56, 58)
  由此可见神性人身这方面的主就是被看见的耶和华,因此,祂就是“耶和华的面”。
  主就是“耶和华的面”,这一点也可从圣言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耶和华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惜救赎他们,尽永恒之日就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8, 9)
  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不可惹祂;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 21)
  当耶和华在主降世之前显现时,祂以一位天使或使者的形式显现,因为经过天堂时,祂就披上这种形式,也就是一个人的形式。事实上,整个天堂凭那里的神性而像一个完整的人,如在论述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地方所大量说明的;这就是在那些时代,神性人身是如何出现的。由于耶和华作为一个天使或使者以人的形式显现,故很明显,这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实际的形式也是祂的,因为该形式就是祂在天堂的神性;这就是永恒的主。但由于耶和华经过天堂时取了人的形式,然而为了拯救人类,祂有必要成为真正和本质上的人,所以祂乐意经历人的出生,从而实实在在取得人的形式,而耶和华自己就在这形式中。情况就是这样,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1)
  别处: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主自永恒就存在,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同一福音书: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又:
  耶稣说,父啊,以你自己的自我与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荣耀。(约翰福音17:5)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在了。(约翰福音8:58)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以清楚知道,主的人身也是耶和华,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正因如此,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又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在了”,而不是说“我昔在(I was)”,因为耶和华就是“我在(I am)”(出埃及记3:14)。由此可见“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表示神性本身的本质只有通过天堂里的主才能被看到。之所以说“通过天堂里的主”,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事实上祂是天堂的太阳;但祂仍存在于天堂里面。神性真理存在于它们里面,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主;所以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面”。
  前面说明(10567, 10568节),“耶和华的面”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原因在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神性事物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天堂里的主。这真理就是圣言中凡提到“耶和华的面”的地方,“耶和华的面”所表示的,如下列经文,马太福音: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启示录:
  在圣耶路撒冷有神和羔羊的宝座,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他们要见祂的面。(启示录22:3, 4)
  民数记: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照耀你,怜悯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5, 26)
  诗篇:
  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好处?耶和华啊,求你仰起你脸上的光来照我们。(诗篇4:6)
  又:
  耶和华啊,你向我掩面要到几时呢?(诗篇13:1)
  又:
  我心向你说,你们当寻求我的面!耶和华啊,你的面我正要寻求。(诗篇27:8)
  又:
  愿神怜悯我们,赐福与我们,用脸照耀我们。(诗篇67:1)
  又:
  神啊,求你使我们回转,使你的脸发光,我们便要得救。(诗篇80:3, 7, 19)
  又:
  你的民是有福的,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篇89:15)
  又:
  耶和华啊,不要向我掩面。(诗篇102:1, 2)
  又:
  你掩面,它们便惊惶。(诗篇104:29)
  谁都能明白在这些地方,“耶和华的脸或面”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和凡属神性之物,因而表示怜悯、平安和各种良善;但就普遍意义而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包含各种良善。无论在世人当中还是在天使当中,神性良善都包含在神性真理里面;没有神性真理,就没有神性良善,因为真理是良善的接受者,因而也是怜悯和平安的接受者。由此可推知,神性良善在哪里不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哪里就没有耶和华的脸或面。也可推知,哪里有存在于虚假里面的邪恶,哪里就不得见神性。这就是在下列经文中,耶和华掩面和转脸所表示的,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恶使耶和华向你们掩面。(以赛亚书59:2)
  耶利米书:
  因他们的一切恶,我就向这城掩面。(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
  我必转脸不顾他们,他们亵渎我隐密之地。(以西结书7:22)
  弥迦书:
  耶和华必照他们所行的恶事向他们掩面。(弥迦书3:4)
  不过,要知道,耶和华,也就是主从不向人转脸;而是陷入邪恶的人向主转脸。由于当他如此行时,神性在他背后,所以表象是,神性把自己隐藏起来,或转离。而真相是,所有地狱灵都背对显为太阳的主,而天使始终面向主。人活在世上时,就其灵而言,他也是这种情况。
  

属天的奥秘 #4444

4444.“听见这事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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