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10646.“因为耶和华名为忌妒者,祂是忌妒的神”表若拜别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会离开。这从“忌妒者”和“耶和华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忌妒者”是指一个只允许自己,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被爱和敬拜的人;“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 6674, 9310节)。由于这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2628, 6887, 8274节)。神性真理是在天上的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从神性只能发出神性之物,不可能发出其它任何东西;神性之物为一。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名为忌妒者”表示主只允许祂自己,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受到敬拜,因为唯独主是通向救恩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的源头。主被称为“忌妒者”,是因为一旦别人受到敬拜,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离开。事实上,一个人通过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与祂联结;因此,一旦别人受到敬拜,这种联结就会中断,虚假就会取代真理,邪恶则取代良善。
祂之所以两次被称为“忌妒者”,即耶和华是忌妒者,是忌妒的神,是因为“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在圣言中,凡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主都被称为“耶和华”;而凡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祂都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921, 6303, 6905, 10158, 10617节)。由于当另一个人而不是主受到敬拜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会离开一个人,所以祂两次被称为“忌妒者”。
经上说唯独主要受到敬拜。人若不知道对主的真正敬拜的性质,可能会以为主喜欢受到敬拜,渴望从人那里得到荣耀,就像一个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而满足别人要求的人。如此思想的人对爱是什么样根本没有任何概念,更不知道神的爱是什么样。神的爱在于为了人和他的拯救,而不是为了祂自己而想要敬拜和荣耀。因为敬拜主并将荣耀归给主的人处于谦卑的状态;人自己的东西会离开处于谦卑状态的人;并且这种东西越离开,神性就越被接受;人自己的东西或自我因是邪恶和虚假,故是唯一阻碍神性的东西。这就是主的荣耀;对祂的敬拜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为了自我的荣耀则是由于自我之爱而存在的;但天堂之爱不同于自我之爱,正如天堂不同于地狱,神的爱更是无限不同于自我之爱。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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