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1864.“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表示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或耶和华的结合。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面所解释的(665, 666, 1023, 1038节)。由于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内在结合。主越来越走向与耶和华祂的父的结合和合一,直到最终祂成为一;也就是说,人身或人性本质本身也变成耶和华,耶和华是主的内在人本身。这些事由耶和华与亚伯兰所立的约来代表。谁都能看出,耶和华从不与人立约,因为这违背神性。人算什么,不就是可鄙、肮脏的东西,凭自己只会思想和实行邪恶吗?他所行的一切良善皆来自耶和华。由此可见,这约,和与亚伯兰的后代所立的其它约一样,无非是神性和神国度的属天事物的一个代表。此处与亚伯兰所立的约代表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即耶和华的结合。它代表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即耶和华的结合,这一点从前面的讨论(1659:2, 1661:5, 1707:5, 1708, 1729:2, 1732, 1737, 1738, 1793:1, 1815节)明显可知,即: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越来越与祂自己结合和合一。前面(1701-1702, 1707节)已阐明何为主的内层人,即:内层人是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中间人。
3239.“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属灵国度的总体类型。这从圣言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米甸外,别处都没有提到这些人;关于米甸,后面会有说明(3242节)。然而,这层含义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即:从创世记第一章及以后至此提到的所有人足以表明,在圣言中,叫出名字的所有人都代表某种事物。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名字,无论人名、国名、地名还是城名,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768, 1224, 1264, 1876, 1888节,和其它许多地方,那里从圣言特别证实了这一点)。除了米甸外,其它名字之所以都没有在圣言的别处被提及,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之子或东方人”的名字;在圣言中,“东方之子或东方人”有时被提及,一般表示主的属灵国度的成员(可参看25:6,3249节)。
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子拥有这种代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也就是说,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灵层的神性良善,而基土拉代表那里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3235, 3236节)。由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所以他们的儿子代表源于主的神性属灵层的国度的总体类型或划分。它们被称为“总体类型或划分”,是因为主的国度由“地”来代表;地在那些接受它作为产业来拥有的人当中被拈阄分配,就像迦南地被赐给以色列人那样。总体上有十二类,因为“十二”表示仁和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主的国度,如下文所述(25:16,3272节)。此处提到了六,因而提到这个数字的一半;而一个数字的一半和这一整个数字涉及同样的事物,因为只要涉及某种类似事物,那么乘和除都不会改变这个事物本身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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