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2041.“你们都要对包皮肉行割礼”表示除去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这从“割礼”的代表和含义,以及“肉”的含义清楚可知:“割礼”是指洁除污秽的爱,如前所述(2039节);“肉”是指人的自我,如前所述(999节)。人的自我无非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因而是源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至于这爱何等污秽,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41, 150, 154, 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47节)。由于所表示的是要除去的这自我,所以它在此被称为“包皮肉”。
有两种所谓的爱及其欲望阻碍来自主的天堂之爱的流注。当这些爱掌控内层人和外在人,并占领那里时,它们要么弃绝、要么窒息天堂之爱的流注,还败坏并玷污它,因为它们与天堂之爱完全相反;蒙主的神性怜悯,以后我将说明这一点(2045节)。然而,这些爱被除去到何等程度,从主流入的天堂之爱就开始显现,事实上,开始在内层人中发光到何等程度;并且他在何等程度上开始发现自己被邪恶和虚假围困,然后发现他实际上被不洁和污秽围困,最后发现这是他的自我。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是这些爱正被除去的人。
就连未重生者也能看到这一点,因为有时这些爱的欲望会在他们里面沉寂下来(如他们沉思神圣事物时的情形),或休眠(如他们陷入不幸、病痛和恶疾,尤其处在临死那一刻时的情形)。在这些时候,肉体和世俗事物就会休眠,仿佛死去;他们会意识到天堂之光的某种事物和随之而来的安慰。但对这些人来说,自私的欲望并未除去,只是被催眠了。一回到原先的状态,他们就立刻陷入这些欲望。
对恶人来说,肉体和世俗事物能被催眠;然后,这些人能被提升到一个类似天堂的地方。这种情形有时发生在来世的灵魂,尤其新来的灵魂身上。他们强烈渴望看见主的荣耀,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时听了太多关于天堂的事了。在这种时候,上述外在事物就在他们里面被催眠,他们以这种方式被带到第一层天堂,在那里满足他们的渴望。但他们不能长时间地留在那里,因为肉体和世俗事物只是沉寂下来,而不像在天使身上那样消失(对此,参看541, 542节)。要知道,天堂之爱不断从主流入人,除了这些爱的欲望和源于它们的虚假外,没有什么东西会妨碍或阻止它,或使人不能接受它。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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