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2897

2897.大洪水之后

2897.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的圣言就来自“以诺”所表示的这些人。该教会成员因是属灵的,不是属天的,所以只是知道这些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体现了什么,却对它们没有感知。它们因体现了神性事物,所以为古教会成员所用,并被他们用于其神性敬拜,以便他们可以与天堂交流;
因为如前所述,世上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事物。他们也有一部书面圣言;这部圣言由历史和预言构成,类似旧约。但随着时间推移,这部圣言遗失了。其历史被称为“耶和华战记”,预言被称为“神谕”,这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参看民数记21:14, 27),那里引用了它们。他们的历史是以预言的风格写成的,并且绝大部分是虚构的历史,如创世记头11章的历史,这从摩西五经对这些历史的引用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
所以耶和华的战记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就是下到亚珥所住之地并靠近摩押边界的河下坡。(民数记21:14-15)
他们的预言是以类似旧约预言的风格写成的,这也可从摩西五经对它们的引用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
所以那些说预言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建造、加固。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它吞灭了摩押的亚珥,就是那些占据亚嫩高地的人。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他使自己的儿子成为逃亡者,使自己的女儿被掳,归与亚摩利人的王西宏。我们射了他们;希实本就毁灭,直到底本,我们使他们荒废,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这些预言体现了天堂的奥秘,和旧约预言一样,这一点不仅从它们被摩西转录,并用于那时他所写的那些事物的状态,还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即:几乎同样的话出现在耶利米书,被穿插在他的预言当中。这些话包含的天堂奥秘和构成它们的词语一样多,这从对圣言内义的各种讨论清楚看出来。在耶利米书,这些话是: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中间,吞灭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人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都被掳去。(耶利米书48:45-46)
由此还明显可知,那部圣言也有内义。关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可参看640, 641, 765, 1238, 1327, 2385节。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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