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3803.“雅各告诉拉结,自己是她父亲的兄弟”表“雅各”所代表的良善与“拉班”所代表的良善的亲属关系。这从“告诉”、“兄弟”和“父亲”的含义,以及“雅各”和“拉结”的代表清楚可知:“告诉”是指让人知道;“雅各”是指良善,如前所述;让人知道它的“拉结”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3793节);“兄弟”,就是此处的雅各,是指良善(367, 2360, 3303, 3459节);“父亲”,就是此处的拉班,也是指良善(3703节)。从所有这些含义,以及整个思路明显可知,“雅各告诉拉结,自己是她父亲的兄弟”表示“雅各”所表的良善与“拉班”所表的良善的亲属关系。不过,解释这种亲属关系本身,以及随之这二者通过拉结所表示的内层真理情感的结合,会使这个问题变得更模糊,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属世层的良善,该良善与理性层的良善截然不同,相互分离。他们不知道何为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也不知道何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人若没有通过自己的调查为自己获得对这些事的某种概念,那么即便有,也只能通过对它们的描述获得一种肤浅的观念;因为对于别人所给予的描述,人只接受与他自己的观念,或他通过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事物而为自己所获得的观念相一致的,其余的则被他忽略过去了。人知道良善与真理的无数亲属关系是存在的,并且天上的社群是照着这些亲属关系而存在(参看685, 917, 2739, 3612节)就足够了。
雅各明明是拉班的外甥,却自称为拉班的“兄弟”,这是因为所有人凭良善而成为兄弟。由于同样的原因,拉班反过来也称“雅各”为弟兄 (29:15)。构成血亲关系和实现结合的,正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爱的一种属性,爱是属灵的结合。这也是为何在古教会,所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都互称兄弟的原因。甚至犹太教会也是这样,不过,由于该教会鄙视其他所有人,以为唯独他们自己蒙拣选,所以他们只称呼身为犹太人的人为兄弟,将其他人称为同伴或外人。初代基督教会也视所有处于良善的人为兄弟,但后来这个称谓只局限于那些在他们自己会众当中的人。于是,“兄弟”这个名,连同良善就从基督徒当中消失了。当真理取代良善,或信取代仁时,他们就无法再凭良善称呼彼此为兄弟,只称为邻舍。这也是缺乏仁爱生活的信之教义的结果,因为与地位低于自己的人结为兄弟关系似乎在他们之下。对这种人来说,兄弟关系并非来源于主,因而来源于良善,而是来源于他们自己,因而来源于地位和利益。
3803a.“是利百加的儿子”表良善的这些具有亲属关系的种类之间的联结。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利百加,即雅各的母亲,拉班的妹子,就是这种结合存在于其中的那一位。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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