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728.“七天”在此表示试探的开始,这从本节所提到的一切细节的内义清楚可知,这一节论述的主题是被称为挪亚的人所受的试探。一般来说,这个主题不仅涉及这个人的试探,还涉及那些属于上古教会,并变得如所描述的那样之人的彻底荒废。因此,“七天”不仅表示试探的开始,还表示荒废的结束。“七天”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七”是一个神圣数字,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创世记7:2; 4:15, 24; 84-87节)。“七天”表示主降世,还表示祂进入荣耀,尤表主的每次降临。主的每次降临都涉及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开始,和那些正在荒废之人的结束。该教会成员也是如此,主的降临标志着试探的开始,因为当人在受试探时,他开始变成一个新人并重生。同时,它也是来自上古教会的那些已经变得不可避免地灭亡之人的结束。主降世时就是这种情况;那时,教会已经进入其荒废的最后阶段,并且一个新教会产出了。
“七天”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关于你的人民和你的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终结罪过,封住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 你要知道,要明白,从话语发出恢复并建造耶路撒冷,直到弥赛亚君王,必有七个七。(但以理书9:24-25)
此处“七十个七”和“七个七”,与“七天”所表相同,都表示主的降临。但由于此处明显是一个预言,所以时间更为神圣,并由涉及七的数字来明确指定。由此明显可知,当以这种方式用于时间时,“七”不仅表示主的降临(这一点由“祂要膏至圣所”和“恢复并建造耶路撒冷”来表示),还表示那时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同时“关于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终结罪过,封住罪恶”这些话表示最后的荒废。
类似用法也出现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如以西结书,在那里,以西结描述自己的经历说:
我就来到提勒亚毕那些坐在迦巴鲁河边的人那里,我在那里,在他们中间惊愕地坐了七日。过了七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以西结书3:15-16)
此处“七日”表示察罚的开始,因为当他坐在被掳的人中间七日时,耶和华的话临到了他。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用七个月埋葬歌革,为要洁净陆地。过了七个月,他们还要巡查。(以西结书39:12, 14)
此处“七”同样表示荒废的最后阶段和察罚的最初阶段。但以理书:
尼布甲尼撒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给他一个兽心,使他经过七期。(但以理书4:16, 25, 32)
这同样表示荒废的结束和一个新人的开始。
在巴比伦被囚的“七十年”所代表的也一样。无论数字七十,还是七,所包含的意义都一样。无论七天,七年,还是构成七十年的七个十年,都是如此。被囚之年代表荒废,释放和圣殿的重建代表一个新教会的开始。雅各在拉班家服事也代表类似的事,其中有这些话:
我愿为拉结服事你七年;雅各就为拉结服事了七年。拉班说,你满了这个七日,我们就把那个也给你,只是你要再服事我七年。雅各就如此行,满了这个七日。(创世记29:18, 20, 27-28)
此处“服事七年”体现了类似的事;七年时间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婚姻和自由。这七年的时间被称为一七(a week),在但以理书也是如此。
类似的事也由他们要围绕耶利哥城“七次”,城墙就塌陷的吩咐来代表。经上还说:
第七天黎明时分,他们起来照样绕城七次。到了第七次,七个祭司吹七支号角,城墙就塌陷了。(约书亚记6:10-20)
除非这些事具有这种含义,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绕城七次,或要有七个祭司和七个号角。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如约伯记2:13; 启示录15:1, 6-7; 21:9)明显可知,“七天”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和旧教会的结束。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不仅是被称为挪亚的教会成员及其试探,还是自我毁灭的上古教会的最后一代,所以“七天”不可能有其它含义,只表示挪亚的试探的开始,以及上古教会的结束或最终的毁灭和灭绝。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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