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8459

8459.“像地上的

8459.“像地上的白霜一样小”表良善形式的真理—不间断并流动。这从“小”和“像白霜一样”的含义清楚可知:“小”论及真理,如刚才所述;“像白霜一样”是指以良善的形式。真理之良善,就是属灵教会成员的良善(参看8458节),之所以被比作白霜,是因为它比雪更形成一个连续的薄片。由微小的白色薄片构成的雪论及真理;而白霜因其连续性,或说因是最接近它的事物,故论及已经变成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的真理。“雪”论及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当耶稣变形像时,祂的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马可福音9:2,3)
马太福音:
坟墓旁的天使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马太福音28:2, 3)
启示录:
我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更亮,比奶更白。(耶利米哀歌4:7)
诗篇: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有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在这些经文中,“雪”因其洁白而论及真理,衣服被比作雪,因为“衣服”在灵义上是指真理(4545, 4763, 5248, 5319, 5954, 6914, 6917, 6918节)。由此明显可知“白霜”表示什么,即良善形式的真理。之所以说良善形式的真理是不间断并流动的,是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而良善是这个形式的生命,可以说是该形式的灵魂。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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