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9.当来自该星球的天使灵映入眼帘时,他们和我们搭讪,问我们是谁,想要什么。我们说,我们是被带到他们这里的旅行者,我们没什么好怕的。因为他们担心我们和那些干扰他们对神、信和类似事物观念的人是一伙的。为了尽可能地躲避这些人,他们已经朝他们星球的那个方向撤退,寻找能逃避他们的某个地方。我们问这些来访者利用什么观念来干扰他们,他们回答说,是对三个(位格)和神里面没有人性的神性的观念;然而,他们一直就知道并发觉,神是一,是一个人。于是,我们意识到,那些干扰他们、令他们唯恐避之不及的人来自我们地球,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来世,因喜欢并热衷于旅行而四处游逛的,正是来自我们地球的人,他们在世时就有这种爱好。因为在其它星球,人们都没有这样旅行的习惯。后来,我们得知,他们是修道士,曾出于让外邦人皈依的热情而在我们地球旅行。于是,我们告诉他们说,他们避开这些来访者是对的,因为他们的动机不是教导人,而是获得利益和统治权。我们说,一开始,他们研究各种艺术,以迷惑人们的心智,但后来却使他们沦为奴隶,听从他们的命令。此外,我们说,他们不让这种人搅乱他们对神的概念也是对的。
他们继续说,他们的来访者还混淆他们,声称他们要有信仰,要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对此,他们却回答说,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也不知道相信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能在自己里面觉察到事情是不是真的。他们来自主的属天国度,那里的所有人出于内在觉知都知道我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他们被主启示;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该星球的天使灵来自属天国度,我蒙恩从火焰般的光芒看出这一点,他们的观念就从这光流出。因为,在属天国度,光就像火焰;但在属灵国度,光则是亮白。来自属天国度的人在谈论真理时,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他们从不推理一件事是否如此。他们正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从恶出来的。(马太福音5:37)
正因如此,那些灵人说,他们不知道有信仰或相信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这就像是有人对亲眼看见房子或树木的同伴说,他要信仰或相信它们是房子或树木;而事实上,他能清楚看到它们就是房子或树木。这就是那些来自主的属天国度之人,和这些天使灵的性质。
我们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很少有人具有内在觉知,因为他们年轻的时候虽学习真理,却没有付诸实践。人有两种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一种被称为意愿。那些只允许真理进入他们的记忆,由此在某种很小程度上进入理解力,却没有进入生活,也就是进入意愿,以致不能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或内在视觉之人会说,必须相信这些真理,或人必须拥有信仰。他们还推理真理,求问它们是不是真的。事实上,他们不愿让这些真理被任何内在视觉,或理解力中的任何启示所觉察。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对他们来说,真理缺乏天堂之光;那些脱离天堂之光观看的人就会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因此,地球上的许多人具有很大盲目性,一个人即便没有将真理付诸实践,或照它们生活,仍声称,他能凭唯信得救;仿佛一个人的人性不是出自并取决于他的生活方式,而是取决于知道并相信这类事,而无需照它们生活。
后来,我们与他们谈论主,对祂和邻人的爱,以及重生。我们说,爱主意味着爱祂所赋予的诫命,就是出于爱照这些诫命生活。对邻人的爱就是向同胞、自己的祖国、教会和主的国度意愿、因而行善,但不是为了让自己显眼,或赚取功德,而是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关于重生,我们说,那些被主重生,并将真理立即应用于生活的人便进入关于它们的内在觉知。而那些首先在记忆领受真理,然后意愿并行出它们的人是拥有信仰的人;因为他们出于信仰行事,此时,这信仰便被称为良知。这些灵人说,他们发觉这些事的确如此,因此能明白什么是信仰。我通过属灵观念与他们交谈,属灵观念使这类事能在光中被呈现出来并得到理解。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AC 3887, 4138)。属天国度的天使比属灵国度的天使拥有无数更多知识和无尽的更多智慧(AC 2718)。因此,属天天使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出于信,而是出于事情就是如此的一种内在觉知进行思考和谈论(AC 202, 597, 607, 784, 1121, 1387, 1398, 1442, 1919, 7680, 7877, 8780)。对于信之真理,属天天使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而属灵天使则争论事情是否如此(AC 202, 337, 2715, 3246, 4448, 9166 [原文9196])。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AC 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 [原文10648])。爱邻就是在一切工作和职业中出于对良善、公义和公平的情感行出良善、公义和公平(AC 8120-8122, 10310, 10336)。对邻之爱的生活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活(AC 3249)。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9195.出埃及记22:20-23.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不可苦待任何寡妇或孤儿。若真的苦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必听他的呼求。我的怒气要燃烧,我要用剑杀你们;你们的妻子要成为寡妇,你们的儿子要成为孤儿。
“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表那些想要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必不受教义虚假或生活邪恶的侵扰。“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表当被来自地狱的人侵扰时,他们受到保护,免受虚假和邪恶的伤害。“任何寡妇”表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却渴望真理的人。“或孤儿”表那些拥有真理,但还没有良善,却渴望良善的人。“不可苦待”表不可欺诈他们。“若真的苦待他”表如果欺诈他们。“他向我苦苦哀求”表祈求主的帮助。“我必听他的呼求”表他们要接受帮助。“我的怒气要燃烧”表那些如此行之人的状态。“我要用剑杀你们”表他们通过虚假剥夺自己的良善和真理。“你们的妻子要成为寡妇”表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会消亡。“你们的儿子要成为孤儿”表同时真理也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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