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9.当来自该星球的天使灵映入眼帘时,他们和我们搭讪,问我们是谁,想要什么。我们说,我们是被带到他们这里的旅行者,我们没什么好怕的。因为他们担心我们和那些干扰他们对神、信和类似事物观念的人是一伙的。为了尽可能地躲避这些人,他们已经朝他们星球的那个方向撤退,寻找能逃避他们的某个地方。我们问这些来访者利用什么观念来干扰他们,他们回答说,是对三个(位格)和神里面没有人性的神性的观念;然而,他们一直就知道并发觉,神是一,是一个人。于是,我们意识到,那些干扰他们、令他们唯恐避之不及的人来自我们地球,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来世,因喜欢并热衷于旅行而四处游逛的,正是来自我们地球的人,他们在世时就有这种爱好。因为在其它星球,人们都没有这样旅行的习惯。后来,我们得知,他们是修道士,曾出于让外邦人皈依的热情而在我们地球旅行。于是,我们告诉他们说,他们避开这些来访者是对的,因为他们的动机不是教导人,而是获得利益和统治权。我们说,一开始,他们研究各种艺术,以迷惑人们的心智,但后来却使他们沦为奴隶,听从他们的命令。此外,我们说,他们不让这种人搅乱他们对神的概念也是对的。
他们继续说,他们的来访者还混淆他们,声称他们要有信仰,要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对此,他们却回答说,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也不知道相信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能在自己里面觉察到事情是不是真的。他们来自主的属天国度,那里的所有人出于内在觉知都知道我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他们被主启示;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该星球的天使灵来自属天国度,我蒙恩从火焰般的光芒看出这一点,他们的观念就从这光流出。因为,在属天国度,光就像火焰;但在属灵国度,光则是亮白。来自属天国度的人在谈论真理时,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他们从不推理一件事是否如此。他们正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从恶出来的。(马太福音5:37)
正因如此,那些灵人说,他们不知道有信仰或相信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这就像是有人对亲眼看见房子或树木的同伴说,他要信仰或相信它们是房子或树木;而事实上,他能清楚看到它们就是房子或树木。这就是那些来自主的属天国度之人,和这些天使灵的性质。
我们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很少有人具有内在觉知,因为他们年轻的时候虽学习真理,却没有付诸实践。人有两种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一种被称为意愿。那些只允许真理进入他们的记忆,由此在某种很小程度上进入理解力,却没有进入生活,也就是进入意愿,以致不能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或内在视觉之人会说,必须相信这些真理,或人必须拥有信仰。他们还推理真理,求问它们是不是真的。事实上,他们不愿让这些真理被任何内在视觉,或理解力中的任何启示所觉察。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对他们来说,真理缺乏天堂之光;那些脱离天堂之光观看的人就会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因此,地球上的许多人具有很大盲目性,一个人即便没有将真理付诸实践,或照它们生活,仍声称,他能凭唯信得救;仿佛一个人的人性不是出自并取决于他的生活方式,而是取决于知道并相信这类事,而无需照它们生活。
后来,我们与他们谈论主,对祂和邻人的爱,以及重生。我们说,爱主意味着爱祂所赋予的诫命,就是出于爱照这些诫命生活。对邻人的爱就是向同胞、自己的祖国、教会和主的国度意愿、因而行善,但不是为了让自己显眼,或赚取功德,而是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关于重生,我们说,那些被主重生,并将真理立即应用于生活的人便进入关于它们的内在觉知。而那些首先在记忆领受真理,然后意愿并行出它们的人是拥有信仰的人;因为他们出于信仰行事,此时,这信仰便被称为良知。这些灵人说,他们发觉这些事的确如此,因此能明白什么是信仰。我通过属灵观念与他们交谈,属灵观念使这类事能在光中被呈现出来并得到理解。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AC 3887, 4138)。属天国度的天使比属灵国度的天使拥有无数更多知识和无尽的更多智慧(AC 2718)。因此,属天天使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出于信,而是出于事情就是如此的一种内在觉知进行思考和谈论(AC 202, 597, 607, 784, 1121, 1387, 1398, 1442, 1919, 7680, 7877, 8780)。对于信之真理,属天天使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而属灵天使则争论事情是否如此(AC 202, 337, 2715, 3246, 4448, 9166 [原文9196])。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AC 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 [原文10648])。爱邻就是在一切工作和职业中出于对良善、公义和公平的情感行出良善、公义和公平(AC 8120-8122, 10310, 10336)。对邻之爱的生活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活(AC 3249)。
716.“七对”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从前面关于第七日,或安息日的阐述(84-87节)清楚可知。也就是说,主是第七日,每一个属天教会,或属天人都来自祂,并凭祂而是一个第七日,事实上是属天品质本身,因为属天品质唯独属于主,是最神圣的。因此,在圣言中,“七”表示神圣;事实上,如此处,就内义而言,“七”绝没有数字的任何概念。因为拥有内义的人,如天使和天使灵,根本不知道数字是什么,因而不知道七是什么。所以,此处根本不是说所有洁净的牲畜都要取七对,或说好牲畜和坏牲畜的比率是七比二;而是说,该教会成员所装备的意愿的事物是良善,这些良善是神圣的,他能通过它们重生,如前所述(677, 679-680节)。
“七”表示神圣或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的仪式明显看出来,其中数字七屡次出现,例如用血和油弹了七次,如利未记中所记载的:
摩西拿膏油膏帐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们成为圣。他用膏油在坛上弹了七次,又膏了坛和它的一切器皿,使它们成为圣。(利未记8:10-11)
此处“七次”若不以这种方式代表神圣之物,则毫无意义;“油”表示爱的神圣。在另一处,当亚伦进入圣所时,利未记上说:
他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手指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用手指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4)
坛也一样:
他要用手指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了坛,使坛成圣。(利未记16:19)
此处每一个细节都表示主自己,因而表示爱的神圣;也就是说,“血”,“施恩座”,“坛”,“东面”,即血所弹的方向,以及“七”都表示主。
在献祭时也一样,对此,利未记上说:
若有灵魂无意中犯了罪,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给百姓带来罪责,他就要把小公牛宰于耶和华面前。祭司要把手指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帷帐弹血七次。(利未记4:2-4, 6)
此处“七”同样表示神圣之物,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赎罪,因而是主,因为赎罪唯独属于主。在洁净大麻风时也制定了类似的仪式,对此,利未记上说:
祭司要取些鸟的血和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牛膝草,在那要从麻风病中得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使他洁净。同样把左手掌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弹七次。同样在有大麻风的房子里,他要取些香柏木、牛膝草并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要弹些鸟血七次。(利未记14:6-7, 27, 51)
谁都能看出,此处香柏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牛膝草、油、鸟血,因而数字七,若不代表神圣事物,将毫无意义。若把神圣事物从它们那里拿走,剩下的就是死物,或亵渎的偶像崇拜之物。但当它们表示神圣事物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所包含的敬拜就是一种神性敬拜,这种敬拜是内在的,只是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然而,犹太人不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如今谁也不知道香柏木、牛膝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鸟都表示什么。不过,只要犹太人愿意认为这些东西的确体现了他们所不知道的神圣事物,从而敬拜主,就是那即将到来,医治他们的大麻风,也就是说,使他们免于亵渎神圣事物的弥赛亚,他们就能得救。因为凡如此思考并相信的人若愿意,都会在来世立刻接受教导,从而知道每一个细节都代表什么。
同样,在论述“红母牛”的地方,经上吩咐:
祭司要用手指蘸红母牛的血,将它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民数记19:4)
由于“第七日”或安息日表示主,并因祂而表示属天人和属天本身,所以在犹太教会,第七日是所有宗教仪式中最神圣的。因此,每七年都要有一个安息年(利未记25:4)。七个安息年,就是七七年之后要宣告一个禧年(利未记25:8-9)。在至高意义上,数字“七”表示主,由此表示爱的神圣。这一点也可从金灯台及其七个灯盏(出埃及记25:31-33, 37; 37:17-19, 23; 民数记8:2-3; 西番雅书4:2)明显看出来;论到它,启示录上如此记着说:
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12-13)
此处很明显,“金灯台和七个灯盏”表示主,“灯盏”是指爱的神圣事物,或属天事物,这也是为何它们有七盏。
又:
从宝座中发出的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这七灯就是神的七灵。(启示录4:5)
此处从主的宝座中发出的“七个火把”就是七盏灯,或七光。这同样适用于先知书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如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创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此处“光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根本不表示七倍,而是表示“日”所表示的爱的神圣。也可参看前面关于数字七的阐述和说明(创世记4:15,395节)。由此也很清楚地看出,圣言中用到的所有数字(在内义上)从来不表示数字,如前所示(创世记6:3,575-578节)。
10645.“不可向别神下拜”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这从“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崇拜和敬拜。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而不是别人,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用来表示主(参看9315, 9373节提到的地方);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并且是独一的神(9194节)。之所以说要以“信和爱”来敬拜主,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要么源于爱。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因为真理属于信;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因为良善属于爱。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
不过,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就是以信敬拜主;当他们爱主时,就是以爱敬拜祂。然而,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也不仅仅在于爱;相反,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如此行的人,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其他人都说,他们信主,但其实并不信祂;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但其实并不爱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原因在于,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事实上,在一个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真理不会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此外,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而不是他理解,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事实上,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行在主面前。
此外,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也就是说,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简言之,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
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能看出,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由此可见,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构成他的信,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那么可推知,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主与此人同住,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或说属于主;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还是说热爱,意愿都一样;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
由此可见,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引向天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主在他里面;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
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24)
别处:
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9, 10, 14)
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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