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10814.这时,我被与同我在一起的天使谈论各种统治。统治分为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存在于那些按各家各户各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存在于那些住在一个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按各家各户各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拥有统治权的,是宗族之父,他下面的各个家族之父,以及这些家族下面的各个家庭之父;“宗族之父”描述的是各个家族,以及出自这些家族的各个家庭所源自的那个人。但所有这些领袖都出于爱行使统治权,就像父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父亲会教导孩子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事,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们变成自己的臣民或家仆;相反,他喜欢他们像儿子顺从自己的父亲那样顺从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宗族之父出于比儿子的亲生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这种统治也存在于天堂中,因为这是属于主的一种统治。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们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们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世界,而不是天堂。这时,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由各家各户组成的宗族就有必要聚成一体,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府。因为这爱增长到何等程度,各种邪恶,如对一切反对他们之人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欺骗和残暴,就增长到何等程度。此外,这爱具有这样的性质,缰绳越放松,它就越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主宰的人都想统治全世界所有人,人人都想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它也不在那里停止;人人还都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现代的巴比伦可以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就像天堂不同于地狱那样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
不过,尽管自我之爱的统治在按社群生活的人当中具有这种性质,但对邻之爱的统治仍存在于王国里面,在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这些人在天堂也是分各家各户各宗族居住的,尽管他们在社群里一起生活;但他们是照着属灵的关系,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关系如此生活的。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人将在别处被提及。
10814a.下一章末尾我们将描述星空中的这第六颗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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