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创世记12:1-20
1.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你的地、出生地、父家,往我要指示你的地去。
2.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我必赐福给你,使你的名为大;你要成为一个福源。
3.祝福你的,我必赐福与他们;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土地上所有的宗族都要因你得福。
4.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吩咐他的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是七十五岁的人。
5.亚伯兰带上他妻子撒莱和他兄弟的儿子罗得,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一切财物,所得的灵魂;他们都出来往迦南地去。他们就到了迦南地。
6.亚伯兰经过那地,直到示剑地方,摩利橡树林那里。那时,迦南人在那地。
7.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他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8.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他在那里又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呼求耶和华的名。
9.亚伯兰又起程,向南方去行进。
10.那地发生饥荒。因那地饥荒严重,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寄居在那里。
11.将近进埃及的时候,就对他妻子撒莱说,看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
12.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
13.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平安无事,我的灵魂也因你存活。
14.果然,亚伯兰进埃及的时候,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丽。
15.法老的大臣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赞美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房中。
16.法老因她就善待亚伯兰,亚伯兰得了羊群、牛群、公驴、仆婢、母驴、骆驼。
17.耶和华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就以大灾击打法老和他的房屋。
18.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作的是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呢?
19.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女人。现在,看哪,你的妻子;带她走吧。
20.于是法老为了亚伯兰的事就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概览
1401.真实的历史便从这里开始,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具有代表性,每一个词都具有灵义。本章所讲述的关于亚伯兰的事代表主从童年到青春期的状态。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所以也是从一个模糊朦胧的状态发展到一个更明亮清晰的状态。“哈兰”是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模糊朦胧的;“示剑”是第二个状态;“摩利橡树林”是第三个状态;“有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的山”是第四个状态;“从那里向南方进入埃及”是第五个状态。
3812.“拉班对他说,你实在是我的骨肉”表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这从“你实在是我的骨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你实在是我的骨肉”是指结合。当提到属于同一家庭,或同宗族,或有某种关系的人时,古人习惯说“我的骨,我的肉”(参看157节);这就为何这句话表示结合。它表示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结合都通过它们实现,一切属世的结合都与它们相关。此外,“骨和肉”表示人的自我:“骨”表示其认知的自我,“肉”表示其意愿的自我。因此,“骨”表示真理上的自我,因为真理属于认知;而“肉”表示良善上的自我,因为良善属于意愿(148, 149节)。、
关于人的自我,一般来说,自我有两种:一种是地狱的自我,一种是天堂的自我。地狱的自我是人从地狱那里所获得的,而天堂的自我是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衍生的一切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而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人们通过信之教义都知道这一点,但几乎不到百万分之一的人相信。因此,人将从地狱所流入的邪恶归给自己,变成自己的,从主所流入的良善打动不了他,因而可以说无法在他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人之所以不相信邪恶自地狱流入,良善自主流入,是因为他被自我之爱主宰了;这爱自带这种不信,并且当此人被告知一切事物从其它某个地方流入到他里面时,这爱甚至会勃然大怒。故这就是为何人的整个自我无非是恶的原因(参看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23, 1044, 1047节)。但当人被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不是被自我之爱所主宰时,他就会相信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因为这爱自带这种信仰。因此,人从主接受天堂的自我(参看155, 164, 731, 1023, 1044, 1937, 1947, 2882, 2883, 2891)。
在这两种意义上,该自我由“骨和肉”来表示。所以,在圣言中,“骨”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肉”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骨”的这种含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在干旱之地,使你的灵魂满足,骨头强壮;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以赛亚书58:11)
“使骨头强壮”表给认知的自我带来生命,也就是以聪明启示它。因此,经上说“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园子”表示聪明(参看100, 108, 1588节)。又:
那时,你们要看见,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以赛亚书66:14)
“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具有同样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纯净、比奶更白;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像光润的蓝宝石一样;他们的面貌比黑色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枯干如同槁木。(耶利米哀歌4:7-8)
“拿细耳人”表属天之人(3301节)。“比雪纯净、比奶更白”表他拥有属天真理。由于这真理源自善之爱,故经上说“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纯净”和“白”论及真理(3301节),“红”论及良善(3300节),“红宝石”论及源自良善的真理(114节)。“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描述了爱之属天事物的一种变化状态,即骨头上没有肉,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因为那时,一切真理都变得像皮包骨,“枯干如同槁木”。
以西结书:
要向这叛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安上一口锅,放好了,就倒水在锅里;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取羊群中最好的,锅底下还有骨头的炉子,把骨头煮在锅中。(以西结书24:3-5,10)
“锅”表向良善与真理所施的暴力,这就为何它被称为“流人血的城”(24:6)。“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是指肉,肉表示良善。装满锅的“美好的骨头”表真理,“骨头的炉子”表对真理的情感。“把骨头煮在锅中”表向真理所施的暴力。谁都能看出,这个比喻隐藏着神性奥秘,这些奥秘绝不可能为人所知,除非知道“锅”、“肉块”、“腿和肩”、“美好的骨头”、“骨头的炉子”和“煮”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弥迦书:
你们不当知道公平吗?你们恶善好恶,从他们身上剥皮,从他们骨头上剔肉。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弥迦书3:1-3)
此处的含义也一样。
以西结书:
他以耶和华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峡谷中,这峡谷遍满骸骨。他对我说,这些骸骨能活过来吗?他又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正说预言的时候,骸骨全都聚起来,一骨对一骨。我观看,看哪,骸骨上面有筋,长了肉,又有皮包在上头;只是它们里面还没有气息,气息进入骸骨,它们便活了,并且用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 3-8, 10)
这总体上论及外邦人当中教会的重新建立,具体地论及个体的重生。“枯干的骸骨”表认知的自我,这自我在从主接受良善的生命之前,是没有生命的;但良善的生命使它活过来,或带给它生命。主使骸骨上面所长的肉是指意愿的自我,这自我被称为天堂或属天的自我,因而这肉表示良善。“灵”表主的生命,当这灵流入人的良善,也就是他在自己看来似乎出于其自我所意愿和所行的良善时,在这种情况下,这良善就活过来了,真理也通过这良善活过来了;于是从枯干的骸骨中便造出一个人来。
诗篇:
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变得像蜡,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在他们中间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4,17-18)
这论及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试探;神性真理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的骨头”;神性良善也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心”。因为“心”表良善(参看3313, 3635节)。由于“骨头”表这些真理,所以数骨头表示想要通过推理和虚假驱散它们,因此经上紧接着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因为“外衣”也表真理,不过是更外在的那种(297, 1073, 2576节)。“分外衣,为里衣拈阄”的含义和马太福音(27:35)中的一样。又:
我的灵魂必因耶和华快乐,因祂的救恩高兴。我的骨头都要说,谁能像你?(诗篇35:9-10)
显然,就属灵之义而言,“骨头”表认知的自我。又:
求你使我听到欢喜快乐,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诗篇51:8)
“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表示试探之后藉着真理的重造。
由于“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或真理方面的自我,并且就至高意义而言,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主的自我,故经上要求在逾越节,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
另一处:
一点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民数记9:12)
就至高意义而言,“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表示不可向神性真理施暴;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不可向与任何良善相联的真理施暴;因为良善的性质和良善的形式都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的支撑,如同骨头是肉的支撑。
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使死人复活。这一事实由被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站起来的那人来代表(列王纪下13:21)。以利沙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2762节)。“骨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自我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到那时,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从坟墓中取出来,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事奉的。(耶利米书8:1-2)
以西结书:
我也要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将你们的骸骨抛散在你们祭坛的四围。(以西结书6:5)
摩西五经:
神领他出埃及,他似乎有野牛之力。他要吞吃做他敌人的列族,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他们。(民数记24:8)
列王纪:
约西亚王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将人的骨头充满了那地方。他将坟墓里的骸骨取出来,烧在坛上,污秽了坛;又将那里邱坛的祭司都杀在坛上,并在坛上烧人的骨头。(列王纪下23:14, 16, 20)
摩西五经:
凡在田野的地面上碰过被刀剑杀的,或是死人,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灵魂,就要七天不洁净。(民数记 19:16, 18)
由于“骨头”表虚假,“坟墓”表包含它们的邪恶,而伪善或假善就是表面看似良善,内在却因虚假和亵渎的事物而腐烂的邪恶,故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邪恶。(马太福音23:27-28)
由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无论是真理方面的还是虚假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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