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1661.“当暗拉非作示拿王、亚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玛作以拦王、提达作戈印王的日子”表示如此多种表面良善和真理,它们本身不是良善和真理,存在于主的外在人中,这从所有这些王在内义上的含义和下文清楚可知。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在此论述的是发生在祂童年时期和青少年初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和成年初期)的第一次争战。祂充满(世俗和宗教的)知识和认知之后,首先面对并经历这种争战;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当这些王的日子”。
在知道如何认识邪恶和虚假,因而在接受教导之前,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一个人在能自主理解和判断之前,并不知道何为邪恶,更不知道何为虚假,这就是为何一个人直到成年才进入试探的原因。因此,每个人都是成年后才受到试探,但主早在童年时期或青春期就受到试探。
每个人首先掌握的武器就是他通过知识或认知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他利用它们作为判断邪恶和虚假的基础和手段。此外,当每个人首先开始争战时,他以为他争战所凭借的这些良善和真理是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他将它们归于自己,同时将他抵抗的能力也归于自己。这是允许的,因为那时一个人不知道别的。人在重生之前不可能知道,从而能说他知道、承认并相信: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来自他自己,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他也不可能知道他并不能凭自己的能力抵抗任何邪恶或虚假;因为他的确不知道是恶灵激活并植入邪恶和虚假;更不知道他通过恶灵与地狱相通;地狱压在他身上,就像大海压在堤坝的每个部分上,他靠自己的力量决不能抵抗地狱的这种压力。然而,由于他在重生之前只会以为他靠自己的力量抵抗,所以这也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被引入争战或试探。然而,随后他会越来越被光照。
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即:他以为良善和真理源于他自己,抵抗的能力也是他自己的时,他与邪恶和虚假争战所凭借的良善和真理就不是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无论它们看上去多么是良善和真理;因为它们有他自己的东西在里面,他将自我功德置于胜利中,并进行夸耀,仿佛是他战胜了邪恶和虚假;而事实上,唯独主争战并得胜。只有那些正在通过试探重生的人才知道,事实的确如此。
主在童年早期或青少年早期就被引入与邪恶和虚假的最严厉的争战,所以那时不可避免地会这样想。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既因为按照神性秩序,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要通过不断的争战和得胜而被引入神性本质,并与之合一,还因为祂与邪恶和虚假争战所凭借的良善和真理属于外在人。这些良善和真理因不完全是神性,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表象。祂的神性本质以这种方式把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引入它自己,以便它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来战胜。然而,此处的奥秘比所能描述的还要多。简言之,在最初的争战中,主里面用来争战的良善和真理充满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东西;只要充满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东西,它们就不是神性。不过,随着祂战胜邪恶和虚假,它们逐渐被洁净并变成神性。
10336.“凡心里有智慧的,我把智慧放在他心里”表所有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从“心”、“心里有智慧的”和“把智慧放在心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心”是指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被称为他的意愿,由于构成人的爱的,也构成他的意愿,所以“心”也表示爱(关于“心”表示爱,可参看3635, 3883-3896, 9050;关于它表示意愿,可参看2930, 3888, 7542, 8910, 9113, 9300, 9495节);“心里有智慧的”是指一个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这是一个智慧人的标志,并且出于爱实践真理就是智慧(10331节),这是心里有智慧者的标志,并且出于爱实践良善就是内心的智慧;“把智慧放在心里”是指出于主,因而出于爱之良善做这些事,因为爱之良善来源于主。所有这样的人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良善和伴随良善的真理就是与他们同在的主;事实上,那些来源于主,因而属于主的事物也是祂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说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主是良善本身,这一点从祂自己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6, 17; 路加福音18:18, 19)
那里还列举了爱与仁的善行: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弟兄”这个词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描述了良善的多样性(参看2360, 3803, 3815, 4121, 5409节);因此,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就是祂的弟兄(4191, 5686, 5692, 6756节)。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另一处: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由此明显可知“把智慧放在心里”是什么意思。
在耶利米书,“将律法写在心上”意思也大致相同: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将律法写在心上”表示将神性真理赋予意愿,因而赋予一个人的爱。当这一切完成时,这个人就不再需要从记忆中提取神性真理;相反,属于爱的良善本身会使他凭直觉感知。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住在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就是这个样子(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必须简要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此处“把智慧放在凡心里有智慧者的心里”所表示的。凡爱主胜过一切,爱邻如己的,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如前所述,良善和真理就是主自己,所以当他们爱良善和真理时,也就是当他们出于爱而意愿并实行它们时,就是在爱主。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也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良善和真理就是邻舍。邻舍是一个人的同胞、本地社区、国家、教会和主的国;爱邻舍在于对这些的善意,也就是说,在于渴望它们的良善;因此,它们的良善就是那必须被爱的。当这良善被爱时,主就被爱,因为这良善源于主,或说主是这良善的源头。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仁爱的对邻之爱含有对主之爱在自己里面。如果这爱不在它里面,那么同胞、社区、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就是为了自我而被爱的,因而不是出于良善,而是出于邪恶被爱的;因为一个人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所行的,都来源于邪恶。为了自我而爱邻舍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利益和重要地位而爱他。目的决定了某件事是源于良善还是源于邪恶。目的就等同于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以之为目的。目的也等同于意愿,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会去爱。因此,某人行动所为的目的,或他的意图就是这个人自己;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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