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2041.“你们都要对包皮肉行割礼”表示除去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这从“割礼”的代表和含义,以及“肉”的含义清楚可知:“割礼”是指洁除污秽的爱,如前所述(2039节);“肉”是指人的自我,如前所述(999节)。人的自我无非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因而是源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至于这爱何等污秽,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41, 150, 154, 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47节)。由于所表示的是要除去的这自我,所以它在此被称为“包皮肉”。
有两种所谓的爱及其欲望阻碍来自主的天堂之爱的流注。当这些爱掌控内层人和外在人,并占领那里时,它们要么弃绝、要么窒息天堂之爱的流注,还败坏并玷污它,因为它们与天堂之爱完全相反;蒙主的神性怜悯,以后我将说明这一点(2045节)。然而,这些爱被除去到何等程度,从主流入的天堂之爱就开始显现,事实上,开始在内层人中发光到何等程度;并且他在何等程度上开始发现自己被邪恶和虚假围困,然后发现他实际上被不洁和污秽围困,最后发现这是他的自我。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是这些爱正被除去的人。
就连未重生者也能看到这一点,因为有时这些爱的欲望会在他们里面沉寂下来(如他们沉思神圣事物时的情形),或休眠(如他们陷入不幸、病痛和恶疾,尤其处在临死那一刻时的情形)。在这些时候,肉体和世俗事物就会休眠,仿佛死去;他们会意识到天堂之光的某种事物和随之而来的安慰。但对这些人来说,自私的欲望并未除去,只是被催眠了。一回到原先的状态,他们就立刻陷入这些欲望。
对恶人来说,肉体和世俗事物能被催眠;然后,这些人能被提升到一个类似天堂的地方。这种情形有时发生在来世的灵魂,尤其新来的灵魂身上。他们强烈渴望看见主的荣耀,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时听了太多关于天堂的事了。在这种时候,上述外在事物就在他们里面被催眠,他们以这种方式被带到第一层天堂,在那里满足他们的渴望。但他们不能长时间地留在那里,因为肉体和世俗事物只是沉寂下来,而不像在天使身上那样消失(对此,参看541, 542节)。要知道,天堂之爱不断从主流入人,除了这些爱的欲望和源于它们的虚假外,没有什么东西会妨碍或阻止它,或使人不能接受它。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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