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4136.“你为什么暗暗地逃跑,偷袭我,并不告诉我”表若分离在自由中或经它自由同意而进行,状态的性质。这从“暗暗地逃跑”、“偷袭”和“不告诉我”的含义清楚可知:“暗暗地逃跑”是指“雅各”所表纯正良善未经“拉班”所表居间或中间良善的同意就分离了,因为“逃跑”表示被分离(参看4113, 4114, 4120节);“偷袭”是指夺走被珍视和神圣之物(4112, 4133节);“不告诉我”在此表示通过分离(4113节)。从所有这些含义可知,分离未经它同意就进行了,然而分离应在自由中或经它自由同意才可进行。接下来的话,即“叫我可以欢乐、唱歌、击鼓、弹竖琴地送你回去”就表示并描述了这种自由的状态。不过,这些都是拉班照着那时他的信念所说的话。至于在那些正经历重生之人当中居间或中间良善与纯正良善的分离是何情形,也就是说,这种分离如何在自由中或经它的自由同意而实现,可参看前文(4110-4111节)。
人不可能看到这一事实,因为他并不知道各种良善如何存在于他身上,更不知道每种良善的状态如何经历变化;甚至不知道婴儿时期的良善如何不同于并变成童年时期的良善,而这良善后来又如何变成属于青少年时期的良善,之后变成成年时期的良善,最终变成老年时期的良善。对那些没有经历重生的人来说,没有良善发生改变,只有情感及其快乐发生改变。但对于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良善的状态会发生改变;并且这一过程从婴儿时期一直延续到生命最后阶段。因为主预见人将要过怎样的生活,他将要允许主引领他。由于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甚至最小的个体,都被预见,所以它们也被提供。但此人对这些良善的状态以哪种方式变化一无所知;主要原因在于,他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认知,如今甚至不想去拥有这些认知。由于主并非直接流入人里面教导他,而是流入他的认知,因而间接流入,所以人绝无可能得知这些良善的状态所发生的变化。由于人处于这种状况,也就是说,缺乏有关该主题的一切知识,再加上以下事实:如今允许自己重生的人很少,所以即便详细解释这些事,它们也不会被理解。
如今很少有人知道有关属灵良善的事,也很少有人知道有关自由的事。这一事实我是通过我来自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来世之人的经历得知的。为了说明,仅举一例。有一个教会显要人物自以为比其他人更有学问,并且在活着时就承认这一点;但他因过着一种邪恶的生活,故对于良善和自由,以及由此所流入的快乐和祝福如此彻底无知,以致他甚至没有意识到地狱的快乐自由和天堂的快乐自由之间最小的区别。事实上,他说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那些号称比其他人更有学问之人当中的无知,不难想象这阴影何等黑暗,甚至不难想象由此造成的幻觉是何性质,并且何等之大,而此处关于良善与自由所阐述的事,也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这些主题就受制于这些幻觉。然而,事实却是,圣言中没有一句话不包含天上的奥秘,尽管在人看来,它似乎根本不含有任何重要的事;这是因为缺乏知识,或今天的人们在天上事物方面所处并愿意所处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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